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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加德士石油产品有限公司(加油站)等6家企业零售经营许可事项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许可[200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加德士石油产品有限公司(加油站)等6家企业零售经营许可事项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4号)


福建加德士石油产品有限公司(加油站)等6家企业:
由于你们投资主体发生变化,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你们申请的许可事项分别核准为:

一、福建加德士石油产品有限公司(石狮加油站)转让给福建金太阳石油产品有限公司建立福建金太阳石油产品有限公司(加油站),同意注销福建加德士石油产品有限公司(石狮加油站)(证书号为954001)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核发福建金太阳石油产品有限公司(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陈荣艺,地址为石狮市北环玉浦公路东侧,经营品种汽、柴油。

二、龙海市角美客货运输服务公司加油站转让给漳州市龙恩石化有限公司建立漳州市龙恩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同意注销龙海市角美客货运输服务公司加油站(证书号为963023)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核发漳州市龙恩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曾惠娟,地址为龙海市角美镇社头村省道517线200米,经营品种汽、柴油。

三、南平市延平区永鑫加油站转让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建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水南加油站,同意注销南平市延平区永鑫加油站(证书号为993097)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核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水南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施典伟,地址为南平市水南街横排路432号(货运码头),经营品种汽、柴油。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上述同意核发证书的3家企业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我委联系人:黄翠华,联系电话:0591-8784636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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