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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东莞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200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东府〔2008〕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市委、市政府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列入全市重点工作,并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本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和指标,营造了良好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消费环境,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经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综合验收评价,市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度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长安镇等27个单位予以表彰,授予“东莞市2007年度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再创优良业绩。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紧迫感,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和谐富强新东莞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东莞市2007年度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八日

附件
东莞市2007年度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镇街(16个)

长安镇、大朗镇、厚街镇、东城街道、寮步镇、石龙镇、石碣镇、南城街道、虎门镇、常平镇、道滘镇、凤岗镇、塘厦镇、横沥镇、
大岭山镇、茶山镇。

二、先进单位(11个)

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经济贸易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财政局、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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