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抓好200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
(吉政明电(2008)1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抓好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水利保障,现就做好200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多年来,我省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在抗旱灌溉、防洪除涝、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省农田水利工程大部分始建于上个世纪50-70年代,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工程建设标准低,不配套,抗灾能力弱,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大事来部署,作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面来推进,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来实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在全省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
二、突出重点,全面规划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内容各地要从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局出发,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找准切入点,明确主攻方向和建设重点。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围绕提高农业抗旱能力,改善灌溉条件,全力抓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2007年,我省旱灾特别严重,水库蓄水严重不足,为了确保2008年农业生产用水,中西部易旱县要立足于抗春旱,保春灌,根据实际需要新建一批小型蓄水、引水、提水等抗旱水源工程,增加和改善灌溉面积。地下水有保证的地方,要多打一些抗旱机电井,配套井上设备,千方百计增加抗旱水源,提高抗旱能力。要充分利用冬闲季节,组织农民抓紧维修好机、泵、管、带等抗旱设备和运水机具,确保2008年春播、春灌用水。
二是围绕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坚持抓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根据农村苦咸水区、其他水质不达标区和严重缺水区的不同特点,抓难点、保重点,围绕农村人畜饮水困难这一最根本的民生问题,有计划地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落实相应的工程和技术措施,组织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三是围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各相关市县要配合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搞好匹配资金的落实,通过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动员、引导农民群众开展渠道清淤和田间工程整治。承担旱田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任务的市县要抓好地方和农民自筹资金的落实,并按照经省批复的实施方案,抓好喷灌、滴灌、管灌等节水项目的组织实施。2006年中央财政下达小型农田水利 “民办公助”项目的市县,要充分利用国家 “民办公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搞好灌区渠道整治、排灌泵站维修和小型水源工程建设。除了按期完成国家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外,各地还要结合本地自然特点和2008年农业生产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性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东部山区半山区要侧重抓好水库塘坝维修加固,沿江河市县要抓好河道疏浚和堤防整治,中西部平原区要侧重抓好灌涝区渠道土方清淤等。
四是围绕改善生态环境,努力搞好水土资源整治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要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科学规划,建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护体系。在宜农的坡耕地上采取梯田、地埂植物带和保土耕作措施,在宜林宜牧的荒地上采取林草措施,在各类沟道采取谷坊、沟头防护等措施,切实搞好水土流失防治,改善生态环境。
三、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顺利进行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迅速行动起来,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展开。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统一组织编制好规划,按程序报批,任何部门和单位都要严格执行规划,不得随意变更中止。二是多方筹资,加大投入。采取多渠道、多元化的方式筹措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户自愿投入为基础、其他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机制。
第一,建立农田水利公共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增加各级财政的投入。捆绑使用各项支农资金,逐步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力度。
第二,正确引导受益农户,增加劳务投入。各市县政府要出台优惠政策,充分利用中央财政 “民办公助”专项资金,动员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投工投劳,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第三,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采取投入主体多元化、建设内容多样化的办法,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第四,充分利用好水利建设基金和水利规费。要积极推进水费改革,提高农田水利工程水费标准,部分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第五,国家安排的支农资金,包括农业综合开发、扶贫、以工代赈等资金,都应重点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倾斜。
三是明确主体,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快农田水利管理体制和小型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调动广大农民出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民营水利,全面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兴办民营水利工程。鼓励和扶持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组织农民自愿出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建设。
四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和科学安排。要把过去的指令性干预方式变为指导性引导方式,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领导。水利部门要给政府当好参谋,搞好水利技术指导与服务,抓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发展改革、财政、农委、农业银行、农机、国土资源、电力等有关部门要为农田水利建设提供资金、物资、设备和电力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典型经验的宣传和报道,形成全社会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的舆论氛围。各市县要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有计划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评比奖励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制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绩效考核奖惩办法,调动各级领导干部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08年1月8日
200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