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两会两节”市场监管的通知
(郑工商市[2008]2号)
各县(市)工商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2008年春节、元宵节和省“两会”将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两会两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市场监管,切实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一是突出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单位要根据当地市场特点和消费特点,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市场监管,全方位督查,重点检查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以猪肉、粮、油、菜、水果、乳制品、糕点、糖果、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食品市场,同时对重点食品的经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商品经销企业及机场、车站的商品经销点,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执法检查。
二是强化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确保农民节日消费安全。要高度重视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节日市场的监管,加强对辐射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农村的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各类集市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经销小摊点、小卖店和流动商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农村散装白酒等食品、饮品的监管,防止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村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节日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各单位要以监管商品质量、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引导和监督场内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尤其是坚决查处借节日之机无照制售节日习俗性食品的行为。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纠纷,切实对消费者负责。
(二)加强对重要商品和肉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对粮食、汽车、棉花、农资、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囤积居奇、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二是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协议准入、强制退出、亮证亮照挂牌经营等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或病死猪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监管,重点打击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对宾馆、饭店、酒楼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集散地及贩运窝点,以及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驯养繁殖场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加强春运市场的监督管理,保障旅客消费安全。要按照《河南省春节运输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加强机场、车站市场、门店、摊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春运市场秩序。
(三)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一是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力度,督促经营者自律,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经营秩序,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从制度和机制上有效遏制旅游购物欺诈行为。
二是加大对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和假日期间旅游合同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坚决取缔乘假日期间旅游消费高峰之机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查处利用旅游欺诈合同、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旅行社暗中收受购物回扣等旅游企业涉嫌商业贿赂等行为。
三是针对节日旅游市场消费特点,充分利用大众媒体以及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游客集中购物、集散等场所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和载体,及时发布有关旅游服务、旅游购物、旅游广告、旅游经营单位信用等方面的消费提示和警示信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别防范旅游经营违法行为的能力。
(四)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制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节日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各职能机构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强化监管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节日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严格责任制度,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尽职尽责维护好节日市场秩序。节日期间,要加强对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监管不力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坚持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健全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在岗带班,畅通通讯。遇有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特别是要按照总局《工商政管理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市场监管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应对、妥善处置紧急突发情况。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及时迅速准确上报市局,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等情况。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执法合力。为更有效加强“两节”市场监管工作,各单位要注意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部各单位、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搞好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整体效能,切实维护好节日市场秩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会两节”市场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市局将在双节期间派出检查组对各单位市场监管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和监管不力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要在2月底,将监管工作开展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局市场处。
200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