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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运输管理局关于本市郊区公共客运票价实行折扣优惠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运输管理局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08]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运输管理局关于本市郊区公共客运票价实行折扣优惠的通告
(京发改〔2008〕41号)


为统筹城乡交通发展,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使广大市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市政府批准,本市郊区公共客运线路(含 “9字头”公交线路和远郊区县境内客运线路)票价实行折扣优惠。现通告如下:

一、自2008年1月15日起,持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乘坐 “9字头”公交线路在现行票制票价基础上实行成人4折,学生2折优惠,其中:延伸至市界外的线路,市域内路段实行成人4折,学生2折优惠;市域外路段维持现行折扣优惠政策不变。

现金购票乘车不优惠。

二、各远郊区县境内客运线路,实行同折扣优惠。在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使用前,票价优惠过渡办法及实施时间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决定。

特此通告。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二○○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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