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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深价联字[200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深价联字〔2008〕3号)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深信院[2007]135号)收悉。鉴于你院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合作办学的性质属于非学历教育,且不占用财政教育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设计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0元,含教材资料费。

二、你院应认真做好教育收费的公示工作,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以上规定,自2007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三年,试行期满再制定正式标准。

此复

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教育局
二○○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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