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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林业局等三部门关于西安市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发[200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林业局等三部门关于西安市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发〔2008〕2号 2008年1月7日)


市林业局、发改委、财政局报送的《西安市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依照执行。

西安市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007年12月10日)

为继续推进大绿工程建设,改善西安生态环境,进一步落实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坡塬治理、湿地恢复、村庄绿化、浅山区植被恢复为重点,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处理好基本农田保护用地和生态建设用地的关系,造林绿化与农民利益的关系,进一步落实林地权属,做好山水文章,促进西安城市生态环境整体、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坚持局部改造,集中连片、规模经营,上坡(塬)、下滩、优先解决迎面坡植绿的原则。
(三)坚持生态优先、结构调整、增加群众收入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政府补助扶持、农民自愿发展的原则。
(五)坚持以科技为先导、注重质量、示范带动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时间为2007年-2011年。通过5年的建设,使全市新增林草面积40万亩,增加植被覆盖率2.66个百分点。全市1000个村庄及新修道路得到绿化美化,坡塬沟壑区生态环境脆弱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渭河、泾河、灞河、浐河、沣河、黑河等重点地段的湿地植被得到恢复。到2011年,大绿工程总建设面积累计达到100万亩。

四、总体布局及主要建设任务
大绿工程二期建设主要包括坡塬绿化、湿地植被恢复、村庄及主干道路绿化、浅山区植被恢复以及保护体系等5个建设项目。项目的总体布局为:在蓝田、临潼、长安、户县、周至、灞桥的坡塬区和浅山区实施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和群众利益的坡塬绿化和浅山区植被恢复项目;在渭河、泾河、灞河、浐河、沣河、黑河等主要河流实施湿地植被恢复及防护林带项目;配合全市新农村建设和道路建设,在全市实施1000个村的村庄绿化和新修道路绿化项目;为巩固大绿一期工程成果,确保大绿二期工程成效,计划在大绿工程实施区域实施以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林木管护为主的保护体系项目。大绿工程二期总体布局按照“治理坡塬、恢复湿地、绿化村庄、巩固成果”的要求实施。
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总任务为40万亩。分项目情况如下:
(一)坡塬绿化项目。营造以优质核桃为主的生态经济林20万亩、建设良种采穗圃1000亩(其中划管700亩)、育苗3500亩。示范园和基地建设分区县任务为:周至县示范园0.15万亩,基地4.35万亩;户县示范园0.05万亩,基地0.75万亩;长安区示范园0.15万亩,基地2.67万亩;蓝田县示范园0.4万亩,基地6.1万亩;灞桥区示范园0.15万亩,基地2.23万亩;临潼区示范园0.1万亩,基地2.9万亩。良种采穗圃及育苗任务按照实际情况由市林业局安排确定。
(二)湿地植被恢复及防护林带项目。完成5万亩的湿地植被恢复任务,具体分区县任务待渭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和投资标准批准后确定。
(三)村庄绿化及主干道路绿化项目。完成1000个村3万亩的绿化美化及2万亩的主干道路绿化建设任务。
村庄绿化项目3万亩建设任务由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分区县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主干道路绿化2万亩分区县任务为周至县0.2万亩,长安区0.4万亩,蓝田县0.3万亩,临潼区0.1万亩,高陵县0.5万亩,阎良区0.5万亩。
(四)浅山区植被恢复项目。恢复浅山区植被10万亩,根据国家下达我市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工程年度投资计划执行。
(五)保护体系项目。主要完成大绿一期工程34万亩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的预防救治体系以及后期管护、保护设施建设等。
管护面积分区县任务按照检查验收后确定的各区县完成任务确定。

五、市级补助资金
市级补助资金参照大绿工程一期建设补助标准和有关项目建设概算规定,具体情况为:
(一)补助标准
1.坡塬绿化项目。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每亩市财政补助650元,其中区县工作奖励经费20元(栽植费、管护费等由群众投工投劳解决)。
新建采穗圃、示范园、育苗建设每亩补助1000元。
划管采穗圃按照每亩市财政预安排9000元(三年)的标准,根据接芽的产量和采集量多少补助农户。
2.湿地植被恢复及防护林带项目。鉴于目前我市正在编制渭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涉及湿地植被恢复约3万亩,待该规划确定后,参照其确定的湿地植被恢复投资标准启动实施大绿工程二期湿地植被恢复项目。
3.村庄及主干道路绿化项目。村庄绿化项目:根据《西安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安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和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新农发〔2006〕4号)精神,由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补助奖励标准并将补助资金下达各有关单位,资金来源由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列支。
主干道路绿化项目:每亩市财政补助490元,其中:种苗费350元,栽植费50元,管护费60元,区县工作奖励经费30元。
4.浅山区植被恢复项目。通过申请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建设项目解决资金问题。
5.保护体系项目。购置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的设备、设施按市场价预算投资1260万元,由市发改委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实施。
在2007-2011年的5年间,大绿一期已造林管护经费按照每亩每年市财政补助10元计算。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经费由市财政局直接列入部门预算解决,每年安排森林防火经费50万元、病虫害防治经费50万元。2007年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经费增加部分在大绿二期项目资金中解决。
6.营造林项目中的灌溉、管护、设备购置等设施建设每亩按100元预安排,由市发改委按项目落实建设资金。
7.市级部门工作经费。坡塬绿化、湿地植被恢复及防护林带、村庄及主干道路绿化等营造林项目按照当年完成面积,由市财政每亩安排10元工作经费。
(二)市补助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测算,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需市级补助投资21812万元(不包含湿地植被恢复及防护林带项目、村庄绿化和浅山区植被恢复项目建设资金),其中需要市财政安排18507万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3305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证
为确保大绿工程顺利实施,市上成立大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土地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新农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围绕大绿工程建设,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履行各自职责。区县政府要协调解决好建设中的相关问题,落实配套资金,制定优惠政策,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市发改委把大绿工程建设纳入全市生态建设计划,按期落实大绿工程基本建设投资;市财政局把大绿工程建设市级投入逐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规划局对涉及林地的建设规划予以“绿线”控制;市交通局要把道路建设与绿色通道建设相结合,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市水务局把沿河生态林建设纳入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和经费预算;市农业局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做好大绿工程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用地的协调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工程监理及检查验收;市新农办要把村庄绿化项目落实到具体县区乡村,做到和新农村建设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完成绿化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各负其责,确保大绿工程按期完成。
(二)政策保证
1.财政支持政策。市级财政将工程所需市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市级补助资金由市本级和城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组成,其中:城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占10%;经济技术开发区占5%;市本级占55%。市本级和城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将应负担的资金从2007年起分5年列入预算,城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决算时结算上解市财政。
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宣传等费用由各区县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为了保证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资金投资效益,将建立“申报制”和“以奖代补”机制。工程实施前预付60%启动资金,任务完成检查验收合格后再付剩余40%。
2.科技支撑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在大绿工程建设中从事科技试验示范、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和技术咨询等活动。
(三)法律保证
广泛宣传《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河道保护法》等国家有关法律,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法制观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林,坚决制止乱砍滥伐,对有意毁坏林木的不法分子要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种苗保证
要按大绿工程规划培育良种壮苗。工程建设的种苗采购实行招标制,必须选用具有“一签两证”,国标二级以上的苗木,决不允许不合格的苗木用于工程建设。
(五)质量保证
1.实行工程建设地方政府负责制,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区县。区县政府主要领导是工程建设第一责任人。
2.严把作业设计关。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大绿工程规划的范围、建设标准进行作业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是经国家资质认证的乙级以上的专业单位,设计必须经市林业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3.工程实行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必须聘用有一定资质的专业单位对建设中的苗木质量、整地质量、栽植质量、管护措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理,监理单位对整个工程建设质量负全责。
4.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有关单位要进行检查验收,对按时完成任务、符合质量标准的给予奖励。
5.落实管护责任。要明确管护人员的责、权、利,制定各项管护措施、制度,确保大绿工程建设成效。

附件:

西安市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投资补助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补助投资

备注

合计

市财政

市发改委

合计 

21812

185073305 

1.坡塬绿化项目

示范园1万亩,基地19万亩,采穗圃1000亩,育苗3500亩

16405

14360

2045

 

2.湿地植被恢复及防护林带项目

恢复湿地植被5万亩

 

3.村庄及道路绿化项目

1000个村庄绿化3万亩及主干道路绿化造林2万亩

980

980

仅为主干道路绿化投资

4.浅山区植被恢复项目

在浅山区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手段恢复植被10万亩

申请国家

投资

5.一期工程保护体系项目

保护体系及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建设

3010

1750

1260

 

6.市级部门工作经费

规划设计、检查验收

270

270

 

7.一期工程道路绿化补植

126处58325米1871亩

1147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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