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同意山西华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晋保监中介〔2008〕1号)
山西华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动用保险保证金的请示》(晋华安办字〔2007〕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减少为50万元,同意你公司营业保证金由20万元减少为10万元。
二、你公司可持本批复及相关保证金存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保证金取出相关手续。
二○○八年一月七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同意山西华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晋保监中介〔20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