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同意山西华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晋保监中介〔2008〕2号)
山西华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晋华安办字〔2007〕3号)收悉,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50万元。
二、你公司应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0日内,办理《保险代理法人许可证》更换手续。
二○○八年一月七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同意山西华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晋保监中介〔20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