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干部任免通知
(藏政发〔2008〕1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经2008年1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王瑞连的山南地区行署专员职务;
赵宪忠任山南地区行署专员,免去其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仓珍的山南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免去赵合的林芝地区行署专员职务;
卓嘎任林芝地区行署专员,免去其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维色的昌都地区行署专员职务;
吾金平措任昌都地区行署专员;
许成仓任昌都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
张岩任阿里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免去其日喀则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免去王峻的阿里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白玛朗杰任自治区社会科学院院长;
苟灵任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厅级),免去其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职务;
王建任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次旺多布杰任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晋美多吉任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免去边巴扎西的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谭云高任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皮大中任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刘建敏任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免去尼玛次仁的自治区文物局局长职务;
喻达瓦任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列厅长之后)、自治区文物局局长,免去其日喀则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免去普布卓玛的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德吉白珍任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二〇〇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