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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武汉世纪联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文字号】 鄂保监中介[200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武汉世纪联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8]2号)


武汉世纪联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原注册资金50万元增加至200万元,变更前股权结构为陈勇出资24.5万元,占公司股本的49%;朱永田出资12.75万元,占公司股本的25.5%;刘术出资12.75万元,占公司股本的25.5%。变更后股权结构为陶小敏出资8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40%;朱永田出资6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30%;刘术出资 6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30%。

二○○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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