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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区农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宁农办发[2008]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区农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宁农办发[2008]01号)


各市、县(区)农牧(农业、畜牧、农机、乡企、农经)局: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我厅决定召开全区农业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8年1月11日,会期1天;1月10日下午在银川市工会大厦报到。

二、会议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农业农村经济面临的形势和新任务;总结2007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重点工作。同时,召开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乡镇企业、农经专业会议,安排2008年行业年度工作(专业会通知另发)。

三、会议形式

全区农业工作会议与各专业会议套开,1月11日上午召开大会,下午召开各专业会议。各专业会议代表列席11日上午大会

四、参加人员

各市、县(区)农牧局长,单设的农业、畜牧、农机、乡企、农经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局)正副处长;厅直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邀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政府研究室、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水利厅、林业局、扶贫办、农科院、气象局、农垦局、粮食局、统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供销社、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农行宁夏分行、农发行宁夏分行、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宁夏大学农学院、宁夏农业学校、固原农校等有关单位领导参加。

另请自治区有关新闻单位对会议进行报道。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区)农牧(农业、畜牧、农机、乡企、农经)局严格按本通知分配名额准时报到参加会议。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乡镇企业、农经6个专业会议按各专业会议通知要求报到参会。

(二)为控制参会人员及车辆,由农牧(农业、畜牧)局安排集中乘车。

(三)本通知所附“农业重点工作统计调查表”请各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填写,并在来银参加农业工作会议时交会务组报到处。

附:各市、县(区)及区直有关单位参加会议名额分配表(略)

二○○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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