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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省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7〕55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协调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吴登昌
副省长
副组长:胡志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小燕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金融办主任
鬲向前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成 员:周彬县
省财政厅副厅长
雷宝岐
省人事厅副厅长
李保存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 谦
省教育厅副厅长
诸秀文
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陈国强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史新喜
省劳动保障厅副巡视员
戴季宁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李 实
陕西银监局巡视员
茆君才
国家开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陈国强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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