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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伊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伊政办发[200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伊政办发〔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厂、公司,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关于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三日

关于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公安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按照省委九届121次常委会关于“平安龙江”建设的有关意见和《黑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建设三年规划》的安排部署,为了确保规划任务的顺利完成,针对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出资建设、系统维护、资费缴纳和重点控制单位、要害部位改造联网及施工破道、光缆加挂、楼房穿越等实际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作用

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是实现全市社会持续稳定、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增强的需要,是创建“平安伊春”、“和谐伊春”的需要。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可使社会管理、社会防控能力更加完善,遏制各类违法犯罪的实际成效更加显著,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技术防范建设以构筑全市应急联动体系为方向,以现有的监控系统为基础,以社会面视频监控点建设为重点,以网通公司“宽视界”技术平台为支撑,由政府委托网通公司统一出资建设,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建设方式,采用先进的网络视频传输技术,利用并整合各类社会视频监控资源,实现技防资源整合、系统联网运行、授权分级管理、建设成果共享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各级政府要从维护社会安定、治安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特点、规律出发,坚持政府推动,同时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建设和维护,在全市初步形成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功能较为完善的报警与监控网络,切实发挥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在预防、发现、制止、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落实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任务

由于我市卫星城镇多、战线长、建设环境条件不同等原因,安全技术防范存在诸多困难。政府各相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明确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防范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各阶段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各级人民政府为完成社会面控制,在主要城际出入口、高等级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治安卡点,各县(市)、区、局城区主要街道、繁华地段、易发案部位、党政机关、商业繁华区、人员集中区域、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复杂的公共场所等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建设任务是:在进出我市主要城际出入口、高等级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治安卡点安装摄像机,对过往车辆实施24小时全天候监控录像;在主要街道安装摄像机,对重点路段实施监控;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广场安装摄像机,实施大面积监控;在党政首脑机关等重点单位门前安装室外摄像机,实施安全视频监控;在主要商业街区构建全程式监控系统,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在公园、重要景区景点安装摄像机,配合治安、消防和园林管理,保护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二)社会面、企事业单位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社会面、企事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由公安机关主管,在企事业单位、治安复杂场所依法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全市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网络。

1、行业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对于具有纵向管理职能的金融证券、石油供应、电力传输、邮政电信、交通运输、煤气水电等行业系统,以“线”为主,建设视频监控,将行业所属单位的视频监控图像接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

2、娱乐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网吧、舞厅、歌厅、迪厅、夜总会、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必须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监控系统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各娱乐场所的监控报警设施要全部接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

3、特种行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通讯市场、旧钢材市场、机动车交易市场、机动车修理业、废旧物品收购业、典当寄卖业、金银首饰加工和珠宝黄金经营单位等特种行业,要在经营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

4、宾馆、旅店、商业营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宾馆和可容纳30张床位以上的旅店,营业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商场、商店、市场、超市等商业营业场所,要在出入口、购物主要通道、贵重商品柜台、现金收取台、商品库房部位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将汇聚在监控室的图像信息接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

5、人员集中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大中小学校及有规模的幼儿园、医疗机构、客运站、火车站、汽车站、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风景区等人员集中区域,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视频监控点的设置,并接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

6、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公用事业、文博古迹、易燃易爆、仓储等高风险等级单位,要结合安全管理的实际需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

7、企事业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室、现金存放地点、出入口、贵重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毒化学品,剧毒、放射性物品,管制药品、致病毒菌等危险物品的集中存放场所等重点部位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

8、居民住宅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要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标准,由工程开发企业负责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将视频监控图像信息汇聚在辖区派出所、责任区警务室或小区视频监控室,并逐步接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

已建居民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建设、完善小区周边、出入口、车辆停放场地、主要通道的视频监控设备,将视频监控图像信息汇聚在辖区派出所、责任区警务室或小区视频监控室,并逐步接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

9、餐饮服务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对同时可容纳100人以上就餐的酒店,可容纳100人以上的各类酒吧、茶楼、健身馆,200平方米以上的洗浴场所,在出入口、收银台和大厅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

10、其他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其他没有纳入计划安装的单位,可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自愿接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居民家庭、个体企业、自有房产、商铺门市等可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自愿接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

三、 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2007年12月底前完成市中心区和部分县(市)、区、局主要出入口、主要街道、繁华地段、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

第二阶段:2008年,完成各等级保护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商业市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车站客运、大中小学校、居民小区、特种行业等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已经建立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整合联网,实现资源共享,逐步扩大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力争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2009年上半年,实现安全技术防范联网运行,进一步完善视频监控责任、快速反应和联动机制,实现全市安全技术防范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明确职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协同工作

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打造“平安伊春”,构建“和谐伊春”的一项重要中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把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整体规划之中,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加强对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负责对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进行协调。

公安部门主管安全技术防范建设,负责对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规划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建设实施,按照《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建设三年规划“启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技术防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施工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进行指导、检查和验收。

发展和改革部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本着事权划分的原则,负责对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开支渠道,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安全技术防范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做好预算安排,并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设规划部门要监督相关部门对视频监控前端设备免费提供安装地点和场所,为设备安装、施工、维修提供便利条件。负责监督居民住宅小区工程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协调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在施工建设和日后维护过程中,涉及的在道路、绿化带、园林等公共用地及各小区、企事业单位内的破道事宜,破道处由网通伊春分公司负责恢复,市政、城管、路政、规划、小区物业、园林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要给予积极协助。

交通管理部门要协调公路收费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联网,同时要给予网通伊春分公司在公路沿线进行光纤施工提供方便。

水利部门要协调在河道沿线的施工,免收相关费用。

文化部门要负责组织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

电力部门要为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给予支持和帮助。要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前端设备用电纳入公益性事业,免费提供前端设备电源引入,同时免收各种手续费,并根据实际用电功率核算出视频监控公益点的电费年租费用,交由财政划拨电费。社会面、企事业单位、个人使用视频监控系统产生的电费由受益单位、个人划拨或交付。

网通伊春分公司要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供建设资金、提供网络服务和支持,对网络使用费用给予优惠。

物价部门要按照有偿服务原则,区别不同情况,测算、制定《伊春市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设备电路租用收费标准》并公布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市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工作并组织开展好本系统内部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公益性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安装需要破道铺设视频缆线及管道工程的,给予无条件支持。对视频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及视频服务器设备安装地点涉及到的路灯杆、墙体和单位室内等设施,相关设施产权所属单位要永久免费提供安装地点及场所,并为设备安装、施工、维修提供便利条件。

五、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租费的收取

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租用坚持有偿服务的原则,谁受益谁出资。

(一)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租用资费标准分为新建与整合两种。

新建监控点前端设备以光纤作为传输介质的,每点按530元/月交纳使用租费;前端设备以adsl作为传输介质的,每点按200元/月交纳使用租费。

整合监控点前端设备以光纤作为传输介质的,每点按380元/月交纳使用租费;前端设备以adsl作为传输介质的,每点按130元/月交纳使用租费。

(二)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租用资费分为公共安全和社会面、企事业单位两种类型收取。

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租用资费收取方式是:

各县(市)、区、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林业企业收支渠道,列入年度预算,在年初以一次性支付方式缴费。

2、社会面、企事业单位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租用资费收取方式是:

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宾馆、旅店、商业营业场所、餐饮服务业视频监控系统租用资费由使用单位、经营者、个体工商业主支付,每月结算一次,于25日前到网通伊春分公司交纳视频监控系统租用费。

居民住宅小区视频监控系统与全市视频监控网络联网的传输电路资费,由各县(市)、区、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通过林业企业收支渠道,列入年度预算,在年初以一次性支付方式缴费。

(三)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租用滞纳金的收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对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单位、个人,逾期不交纳使用费,拖欠一个月以上的,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

六、加强对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要在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统一技术规范、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的原则,确保全市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市综治办要将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对在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严重影响工程进展,以致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坚决一票否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中,要主动征求公安机关意见,按照公安部门的指导意见、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进行建设,防止出现各自为政、无法联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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