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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发[201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2011年1月10日 川府发[201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魏 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钟 勉省委常委、副省长

黄小祥副省长

陈文华副省长

委 员:何旅章省政府副秘书长

曲木史哈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翟 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何绍勇教育厅副厅长

周孟林科技厅副厅长

黄 一公安厅纪委书记

杨苏萍监察厅副厅长

张其昌财政厅副厅长

杨雪鸿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任永昌农业厅厅长

李维民商务厅副厅长

沈 骥卫生厅厅长

赵万华卫生厅副厅长

李柏云省工商局局长

刘云夏省质监局局长

宾 军宜省畜牧食品局副局长

刘伟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张书冬省粮食局副局长

何 俭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漆乾余省水产局总工程师

三、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卫生厅厅长沈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卫生厅副厅长赵万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川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现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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