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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关于2007年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北京市统计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局、总队所属各单位:

2007年,市局、总队各单位在认真完成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任务的同时,根据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统计需求,以及大都市统计体系建设的需要,积极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及时反映政府关注、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全年共完成各类统计调查92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项目完成情况

2007年,市局、总队各单位共完成各类统计调查项目92项(详见附件),其中:计划内调查37项,计划外调查55项。

根据市局、总队《关于印发2007年统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京统发〔2006〕160号),列入计划的调查为43项,实际完成37项,未实施5项,转出1项。其中国民素质调查、编制社情民意指数、未成年人情况调查、市民奥运参与和休假意向调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调查,由于调查方案尚需论证或与其他调查项目合并等原因而未实施;大型公用建筑物能耗情况调查,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建设部有关调查方案,改由市建委负责实施。

根据国家统计局、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需求,计划外开展调查55项,其中:国家统计局布置调查24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调查28项,市局、总队开展调查3项。

二、调查项目履行备案、登记手续情况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京统发〔2006〕104号)的规定,凡未列入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以市局、总队正式文件布置的统计调查项目,均须在设计管理处/法规制度处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完全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案的调查,实施前须到设计管理处/法规制度处登记。2007年实施的统计调查项目,仍有12项调查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包括服务业处1项、专项调查处2项、城镇住户处2项、统计监测处1项、生产投资价格处1项、农村住户处2项、社情民意调查中心3项(详见附件)。请有关处室按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手续,以保证调查项目的合法实施。

二○○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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