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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里交通队业务用房项目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2007年12月25日我委主任专题会议讨论,同意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购置和平里交通队业务用房。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购买位于东城区和平里中街甲27号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办公楼,总建筑面积3111.4平方米。

二○○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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