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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200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辽国土资发[200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200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辽国土资发[2008]2号)


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辽宁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2008年工作计划》已经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市局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圆满完成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2008年工作任务。

二○○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
辽宁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2008年工作计划

根据11月28日厅党组会议精神,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和《金土工程一期建设方案》,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实际需要,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2008年,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全省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在金土工程总体框架下,按照“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归口管理”原则,加强全省省市县三级网络建设,加快研究开发国土资源管理急需的应用系统,突出网上远程报送及审批、在线监管监控、执法监察(资源保护)和宏观调控四条主线,以省市县三级联动为基本要求,夯实数据库基础,有计划、有步骤、稳步地推进应用系统建设,为最终建立覆盖我省国土资源管理主要业务、贯穿上下的信息化体系,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网络化国土资源管理流程奠定基础。

二、目标与任务
1. 建立起覆盖省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三级内部业务网络,建设市级数据中心,为实现各级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在线监管监控、数据共享同步等三级应用构建必须的基础工程。
2. 基本建立全省建设用地远程申报与审查系统。在省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初步实现市县建设用地审批材料的网上远程申报、反馈修改、查阅监督和汇总统计等功能。
3. 初步建立全省矿业权审批和监控管理系统。在省级矿业权审批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初步实现省市县矿业权审批的统一管理流程和网上申报,检查矿业权设置情况,对省市县三级发证实行统一监控管理,为避免矿权重叠和不合理设置提供辅助管理功能。
4. 初步建立全省供地发布、电子备案与批后全程跟踪系统。在电子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初步实现各种供地情况统一发布,供地后电子备案、在线监控和综合统计分析功能,并逐步与建设用地审批批次、存量用地管理和地籍发证等业务系统相关联,为实现全省土地市场监测监控打下基础。
5. 开展全省国土资源执法动态监测系统试点建设。通过全覆盖卫星遥感影像和土地管理基础数据库,及时了解掌握土地和矿产违法违规情况,利用gps等技术为执法监察现场查处、移动执法提供科学化管理手段,形成省市县执法监察管理流程,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应用,最终形成全省国土资源执法动态监测系统。
6. 开展国土资源网上挂牌交易出让系统试点建设。在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和试点市县开展试点工作,探索解决传统交易方式产生弊端的方法,通过网上直接进行报价和交易,促进国土资源出让和转让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交易。
7. 开展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局部调整系统试点建设。在试点市县,实现预审的建设项目在省、市、县部门间的流程化审查审批、初审和备案;实现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划调整方案在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间的流程化审查。
8. 继续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所急需的基础数据库和续建项目建设,保障部明确下达任务中信息化配套项目建设,在省市两级数据中心整合现有基础数据库,指导市级信息化建设。

三、保障措施
第一,加强领导,理顺体制。国土资源信息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基础,必须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把握全局,果断决策,加强保障,排除阻力,强力推动。要把信息化建设做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提上重要日程。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形成重大事项由信息化领导小组决策,日常工作由信息办协调,具体业务建设由信息中心归口承担,业务处室提出需求并负责推进应用的建设模式和管理体制。要充分发挥业务处室的主导和应用作用,业务处室、信息办和信息中心三者要相互配合。
第二,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国土资源各项管理业务之间相互衔接,紧密联系。要在全国金土工程总体框架下,结合我省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设计,以规划和计划为统领,避免单一系统开发。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客观规律,突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整体应用,以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为主线,在试点的基础上,整体推进,强化使用。要按照基础先行、应用跟进、急用先上的原则,逐步开展和实施信息化建设,要精而实用。
第三,明确政策,资金保障。要充分考虑信息化建设的长期性和整体性,积极开辟信息化建设经费持续投入的稳定渠道,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对于全省整体推进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在省级投入的基础上,由市县安排配套资金。
第四,立足应用,注重效果。信息化建设要从需求上找切入点,从实际需要出发,以实用为出发点,要做到先研究、后开发,边建设、边应用,不断完善,建成一个用好一个,建成一个见效一个,在应用中发挥最大的功效,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长期性和逐步完善特点,避免“交钥匙”工程。
第五,强化考核,狠抓落实。要建立信息化建设定期考核制度,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当中,加强对各级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督促力度,促进市县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展开。要狠抓落实,信息化是一场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变革,存在很大的困难和阻力,必须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一抓到底。
第六,规范管理,明确责任。项目管理是项目建设成败的关键,为了保证信息化建设项目不流于形式,不半途而废,做到项目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对重大的信息化项目,在实施前必须编写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由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二是对审定的项目,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完成后由信息办组织审查验收。三是对于交付使用的项目,信息中心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系统使用、运行和维护制度,经信息化办审核后,交付相关业务处室使用,具体系统运行与维护由信息中心承担。
第七,建立机构,培训队伍。市县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要积极开展对基层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信息化成果的全面应用。人才队伍是国土资源信息化事业长期发展的基础,要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注重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复合人才的培养。要建立健全市级信息化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组建和充实信息中心,为全面搞好信息化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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