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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保障协调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机号[2008]1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保障协调工作的通知
(机号〔2008〕14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目前,全省上下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全力以赴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现就加强支援抗震救灾统一协调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省已建立了支援灾区的协调工作小组。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智勇、省政府秘书长谭晓林、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徐毅负责政府方面的协调事宜。各地、各部门需省里紧急协调的事宜,统一归口报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由省应急办向协调工作小组报告,再行协调处理,以利统一高效顺畅运转。

二、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的保障是当前支援抗震救灾的重要工作。凡有前往地震灾区运送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资任务的单位,要及时将情况报省政府应急办;公路、铁路、航空部门接到保障抢险救灾紧急运输任务后,也要及时报告,以便统一协调,做好运力和人力安排以及配合保障工作。

三、各单位要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积极有序地做好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各项协调配合工作。做到指挥有力、统一高效、协调顺畅、执行到位。

省政府应急办联系电话:0791-6224110

传真:0791-627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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