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残奥会火炬西安段传递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年)
北京残奥会火炬传递将于8月29日在西安传递。根据市组委会《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火炬传递西安段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关于保护北京2008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标志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整治的通知》,认真履行法律和政府赋予的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职责,确保北京残奥会火炬西安段顺利传递,切实做好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2008年北京残奥会火炬传递是继奥运会火炬传递之后又一次盛会,西安荣幸成为全国10个残奥会火炬传递城市之一、两次火炬传递的城市,意义特别重大。做好北京残奥会火炬西安段传递期间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厌倦松懈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北京残奥会火炬接力西安段传递组委会明确我局的主要职责任务是,“管理和打击与奥运相关的侵权和假冒奥运特许商品行为。”为此,市局研究确定,从即日起至9月10日,再次在全市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残奥会火炬接力西安段顺利传递。
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赵长春局长任组长,李有副局长任副组长,商标处、广告处、市场处、消保处、监管处、注册分局、公平交易分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保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标处,负责组织联络协调、信息汇总交流等。
二、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效能
落实市组委会明确的职责任务,确定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重点区域
8月29日上午北京残奥会火炬接力西安段传递路线为:东门城楼-东城墙南段-南城墙东段-和平门-文昌门-南门瓮城,全长约3.1公里,全程火炬手传递,无转场路段。
按照火炬传递路线确定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是:新城、碑林2个分局。重点场所:东门城楼上火炬接力传递起跑仪式会场、南门瓮城内结束庆祝仪式会场及传递沿线周边区域。
(二)重点内容
1、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含火炬接力活动标志,以下同)、非法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商品、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的经营户及行为。(责任单位:商标处、公平交易分局)
2、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广告经营户及行为,加强对新闻媒体、网络等广告的监控。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火炬传递前,对起跑仪式、结束庆祝仪式等场所内、临近周边区域第三方商业标志、广告等,予以覆盖、遮挡,或制作发布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广告处)
3、清理食品经营户,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火炬接力传递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单位:消保处)
4、严密监管危险化学品经营户及经营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非法流入社会。(责任单位:市场处)
5、取缔无照经营,规范市场主体资格。(责任单位:监管处、注册分局)。
6、其他违法经营户及行为(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
(三)重点环节
1、开展拉网式检查。即日起至9月10日,全系统集中统一行动,在辖区、特别是重点区域,对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宣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法律法规,清理查处各种形式的奥标侵权行为以及其它违法经营行为,端挖窝点,净化市场。
2、强化日常巡查。各工商所执法人员要加大日常市场巡查频率和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侵权行为及其它违法经营行为苗头,开展不间断的清查、整治和执法。
3、制定应急方案。新城、碑林分局要按照职责任务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应急方案,防范在北京残奥会火炬接力传递期间出现的市场突发性事件。
4、全力保障火炬传递期间的市场秩序。8月29日,全市工商系统特别是火炬接力传递途径的分局,要组织所属执法人员全力以赴,在火炬传递沿途、特别是重点区域严防死守,随时发现处置违法事件,维持市场秩序,保证火炬接力传递顺利进行。
5、妥善处理隐形市场行为。对一些经营户未经权利人许可,不直接使用奥运会的商标、名称、标志等,而采取较为隐蔽的方式,通过巧妙设计暗示与奥运会之间的某种商业关联,间接利用奥运会的商业价值提升其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的隐形市场行为,应坚持个案认定的原则,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以行政指导为主,通过建议、劝诫、警告和教育等形式及时阻止或消除隐性市场行为。对于拒不纠正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五条第(六)项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处罚手段,做到既正确、及时地处理案件,又不影响火炬传递所必需的稳定环境;既严厉打击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行为,又保障广大群众参与奥运的热情。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市场的纯洁性
(一)落实责任。各分县局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和职责分工,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和措施,进行专门动员部署,将本次专项整治的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科、所、队、人,实行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效能监察,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学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及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并报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允许为商业目的合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企业名录和西安市的奥运特许商品零售店,可登录我局金信网商标处网页的“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栏目”查询,或登陆北京奥组委网站查询。
(三)做好多层面的沟通与协调。一是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提示他们在举办火炬接力传递活动和营造支持参与奥运的氛围时,自觉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确保活动的非商业目的。二是加强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对疑难案件多请示、多汇报、多交流
(四)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汇总分析情况。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小结和典型案例材料,于9月30日前报市局商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