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97号)精神,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2010年是实现我省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阶段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为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贯彻落实11月23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节日期间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管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等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责任到人,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在节日前后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消除事故隐患,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果。
一要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排查,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并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跟踪监控;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业整改。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引导、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推动排查治理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煤矿:深化瓦斯治理和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落实瓦斯综合治理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监管监察,严格落实“一通三防”等安全监测监控措施以及防治水和顶板管理等工作措施,加强煤矿供用电和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严防冬季用煤高峰突击生产。
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深入落实整顿关闭和专项整治措施,加强对爆破作业、采空区、防排水、排土场、安全出口、提升和通风系统、露天矿山边坡等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落实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工作措施落实。
危险化学品:以防冻、防凝、防风、防滑、防火、防泄漏为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和监控,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
烟花爆竹:深入落实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生产企业整顿关闭、改造提升和已关闭企业检查验收,加强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三超一改”、违规使用氯酸钾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施工:深入排查各项工程建设中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塔吊、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和动态监控,严厉查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及等级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
民用爆破器材:加强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专项整顿和涉爆单位安全检查,深化“四超”、“三违”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购买、运输和收藏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要全面落实冶金有色、电力、燃气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液化气门点。
二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执法检查手段和措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加大对无证或证照不全以及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和资源整合矿井违规生产,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和尾矿库违规排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针对岁末年初的特点,坚决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要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前后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和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停产企业恢复生产认真组织进行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予以严肃查处。
三、强化工作措施,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元旦和春节前后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大型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针对冬季雨雪雾天气和节假日期间人流集中的特点,制订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完善、落实各项应急保障及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和畅通。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严厉查处超载、超限、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载客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冬季水上运输船舶防风、防雾、防火、防碰撞等工作措施,加强重点水域和渡口安全巡查,坚决打击农业船舶和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行为。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雨、雪、雾和大风天气的预警预报,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节日前后安全保障责任和措施,认真、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运输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节前组织对商场、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酒吧、网吧、码头、机场、学校、公园、旅游景点、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和商贸服务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立即整治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场所。要加强节日期间各类群众性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把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坚决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在节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做好应急准备,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元旦、春节前后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督促指导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早开展风险评估和险患排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搞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全力做好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公路、铁路、民航、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器材,提高事故抢险救援、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要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群众性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努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五、加强应急值守,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制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要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对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置,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及时组织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各级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