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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粮食局

【发文字号】 皖粮财[2009]1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皖粮财[2009]182号)


为了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和掌握2009年度国有(含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粮食宏观调控和行业指导提供可靠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度全省粮食企业会计决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依法理财,真实反映企业财务成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要求基层粮食企业继续按照《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规,实事求是地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粮食企业要按照“实事求是、依法经营、规范核算”的原则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资产质量核实、损益及时结转等基础工作,并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会计记录和会计账簿资料编制财务决算报告,按照规定充分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不得对重大会计事项隐瞒不报,不得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不得违规设置“账外账”,不得对重大财务事项隐瞒不报。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得利用各种手段人为调节利润,不得利用各种手段人为调节资产、负债、收入和利润,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三是严格规范财务决算编制范围,不论是已完成改制的企业,还是正在进行改制或即将完成改制的企业,都必须保证财务决算的全面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对于涉及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的企业,要按权属关系组织好财务决算工作,并按合并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决算报表合并工作。

二、落实粮改政策,确保会计决算顺利进行
(一)全面做好各项政策性补贴的拨补和清算工作。年终决算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有关补贴资金落实到位。一要积极争取最低收购价粮食和国家临时储备稻谷的各项费用补贴收入的足额到位,凡因产权制度改革变更企业名称的,要按照“钱随粮走”的原则,做好相关费用拨款的衔接工作。二要切实做好中央代储粮的费用补贴款的结算。三要加大对省级储备粮油的财务管理工作,不论是轮入,还是轮出的省级储备粮油,都要按规定对承储企业省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等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省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挤占、截留、挪用省级储备粮补贴。四要比照省级储备粮补贴下拨办法,切实落实好市、县级储备粮油的利息和费用补贴工作。五要加强对新(扩)建省储示范库和中心站(库)维修项目的督查和工程验收,切实加强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监督资金的规范使用。对省下达的新(扩)建省储示范库补助资金、中心站(库)维修项目补助资金和超级产粮大省奖励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专账反映,便于以后接受专项审计检查。省局将对补助资金进行追踪问效,对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积极做好产权制度改革企业的年终决算工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年终会计决算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具体包括协调落实政策、搞好盈亏反映、加强年终考核及盈余分配的指导等方面。改革改制的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搞好年终会计决算工作,首先,要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各类收支和资产情况,对资产经营的收入包括办公场所、门面房的出售、出租收入要全面及时准确轧入年终决算。其次,要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予以全面核实反映,特别是对往来款项要切实做好盘点、函证、核对等工作,及时变更借款合同和借据,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不得借改革之机逃废银行债务。第三,要严格资产管理和处置的规范,资产核销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方可轧帐;各类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毁损等经济事项,应按现行财务制度和税法政策规定报经主管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后方可计入损益,轧入年终决算。第四,要做好企业的资产权证变更工作。对改制的企业房产、土地等资产,要多方争取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政策,妥善解决企业改制的后续问题,争取减免变更权证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尽快完成资产权证变更手续,明晰企业产权,理顺帐务关系。第五,要强化企业财务预算和经营目标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检查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好存货盘点、债权债务清理、潜亏核实等工作,企业所有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防止损害国家财产的行为发生。
(三)努力做好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免征工作。年终决算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09〕74号)和省地税局《关于延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皖地税函〔2008〕349号)两文件的精神,积极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在土地出让金返还、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继续帮助企业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好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征工作。

三、严肃财经纪律,加大企业利润分配监管
年终决算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开展对盈利企业利润分配的审计和监督,妥善处理好职工安置、困难职工生活以及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要切实落实好企业成本费用的预算控制与考核激励机制,继续做好职工工资总额控制管理,规范各项福利、奖金的计提与发放。对改制后实行承包或租赁经营的企业,要区分政策性购销和市场化经营的各项收入,认真测算好企业利润水平,帮助和督促企业搞好税后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时一定要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要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及经营积累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和今后发展。对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税后净利润的分配,应按照“同股、同权、同利”原则,采取按股分红(配)或按劳分配的办法进行利润分配,既要制止分配“大锅饭”,又要防止突击花钱,切实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科学运用数据,认真做好财务分析工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决算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不仅要围绕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进行深层次分析,找出问题及成因,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还要对决算中的一些经验或好的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形成高质量、高水平的分析报告,以不断提高整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对一些地方在某些方面做的比较好、富有特色、在全省有一定的推广意义的经验做法,可形成专题分析上报省局。财务分析报告力求简明扼要,分析透彻全面,问题揭露准确,措施得当,意见和建议可行,参考价值高,切忌数字罗列和事项简单说明。请将年终决算财务分析报告于明年2月28日前报送到省局。

五、明确落实责任,准确完整编制决算报表
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是企业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是对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检验,也是主管部门考核企业经营业绩、评价企业综合财务绩效的基本依据。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财务决算审核力度,层层审核把关,完善批复确认制度,及时处理财务决算审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基层粮食企业要认真做好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决算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报表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完整、不重不漏,表内项目及各表指标数据之间以及报表与附注、专项说明相关数据之间相互衔接,勾稽关系正确。严禁未经基层单位同意修改基层数据,严禁越级调整下级单位的报表数据,严禁验审时突击修改基层数据。财会人员在填制会计决算报表时,要认真阅读、理解会计报表指标解释,严格按要求填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上报的各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可靠性负责,会计决算报表要经单位企业一把手签字后上报,并于明年2月28日前报送到省局。

安徽省粮食局
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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