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物价局(发展和改革委)、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探亲和民工返乡、学生放假以及假日出游将导致客流量增加,节日购买消费数量也会大幅上升,为优化节日消费环境,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电[2009]34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合理把握价格调整的力度。当前社会通胀预期依然较强,价格工作受到多方关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合理把握价格调整的时间、力度和节奏,避免集中提价和提价幅度过大,尤其是节日前后要确保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调整增加居民支出的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价格和基本服务价格,要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要充分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三、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重点监测粮油、肉禽蛋菜奶、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等节日相关商品和服务,以及防治甲型h1n1流感、家电下乡相关商品价格和收费的波动情况,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反应,适时启动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预案,平抑市场价格。
四、严肃查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市场巡查,重点整治交通运输、公园景点、停车收费、旅游服务等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防治甲型h1n1流感、家电下乡、农村医疗等领域价格秩序。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五、注重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节前重点对商贸、交通运输、旅游、餐饮等行业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诚信经营。要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积极宣传正面典型,披露典型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发挥市场监管合力。
请各地在2010年2月18日前将当地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一件报送省局。
联系电话:0431-88505115传真电话:0431-88505116
联 系 人:王佩君电子信箱:jlwj001@126.com
吉林省物价局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