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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动力车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函


【颁发部门】 重庆市水利局

【发文字号】 渝水许可[2009]1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动力车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函
(渝水许可〔2009〕138号)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动力车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函告如下:

一、《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动力车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目的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有关标准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深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70.94hm2,损毁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47.73hm2,其中:土坎梯田35.66hm2,林地12.07hm2。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范围面积为73.20hm2,其中:项目建设区70.94hm2,直接影响区2.26hm2。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水土流失类型、强度特征,水保工程设计中水土流失防治区分为厂区、厂外道路区、灰场区、取水工程区等4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本合理。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分别进行了措施配置,同时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五、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总体方案,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设计紧密结合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形式和特点。根据本工程水土流失的预测、防治责任范围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内容,确定不同的防治措施及布局,并形成本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以达到主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项目建成后安全运营、周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和带动地方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原则同意各分区方案。其主要水土保持措施为:

(一)厂区防治区
选择合理施工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降雨时用编织布对临时堆渣和开挖的土质边坡进行遮盖;合理选择施工工序,产生的渣料集中堆放;平场后,在建设区内设临时排水沟和沉沙凼;施工扫尾期,在拆除临时建筑物周边安放防护网或除尘水袋;建立实施水保方案的领导管理机构,强化水保意识,实行水保监理和档案管理制度等预防保护措施及临时工程措施基本可行。
施工前剥离表土,并集中堆放在厂区西侧的2块空地上,在表土堆周边采用填土编织袋挡墙进行拦挡,挡墙长570m;土堆表面用防雨布遮盖;挡墙外修建临时排水沟,共长590m。
场地平整后,在其内形成的三个台阶地周边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长5692m,并沿排水沟每300m设一个临时沉沙池。
施工扫尾期,在主体工程设置的排水沟出口增设砖砌砂浆抹面沉沙池;对施工生产生活区进行土地整治,并撒播草籽绿化,面积9.75hm2;对厂区的直接影响区进行场地清理,面积1.23hm2。
(二)厂外道路区
尽量减少临时弃渣堆放时间,合理平衡利用相邻路段的土石方;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小影响区范围等新增预防保护措施基本可行。
对施工形成的裸露土坡及临时堆渣,遇雨时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覆盖;在路基开挖边坡坡脚采用装土编织袋挡墙进行拦挡,长412m。
施工扫尾期,对道路排水沟每隔200m增设砖砌砂浆抹面沉沙池;在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绿化;对道路直接影响区进行场地清理,面积0.58hm2。
(三)灰场区
在灰场开挖前,先建好灰场截水沟、排洪沟和盲沟等排水设施;施工中合理安排工序,尽量减少临时弃渣;对灰场进行表土剥离,堆放在场内一侧,当灰渣及石膏堆至设计高程时,用堆放的表土覆盖进行绿化或还耕等预防保护措施及临时工程措施基本可行。
灰场堆灰达到设计高程335m时,用堆放的表土对堆灰平台进行覆土还耕,并在灰场周边10m宽范围内植树和撒播草籽绿化,面积3.56hm2;灰场管理站完建后,在管理站周边种植耐烟尘乔木绿化;施工扫尾期,对周边直接影响区进行场地清理,面积0.13hm2。
(四)取水工程区
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和工序,将施工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遇降雨时用编织布对开挖的土质边坡和临时堆料进行遮盖;在堆放弃渣时,将易流失的表土堆放在场地中间,块石堆放在周边拦挡;在取水泵房和供水管道施工中,分段设围挡措施,并严控作业带宽度;管沟回填时表土覆盖在表层,尽量恢复原地貌;供水管线开挖的弃渣,就近选择凹地回填;施工中,用防雨布对临时堆渣进行遮盖等预防保护措施及临时防护措施基本可行。
施工扫尾期,对取水建筑物施工区及影响区进行场地清理,并撒播草籽绿化,面积2.50hm2。

六、经审核,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129.4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803.95万元,方案新增325.5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 95.81万元,植物措施43.45万元,临时工程33.15万元,独立费用78.39万元,基本预备费15.05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59.66万元。

七、请你公司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保方案,按期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向我局申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附件: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动力车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征表(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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