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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关于东南西环丫髻沙大桥维修施工期间禁止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

【发文字号】 穗交[2009]10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关于东南西环丫髻沙大桥维修施工期间禁止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通行的通告
(穗交[2009]1012号)


因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桥主桥维修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丫髻沙大桥主桥维修施工期间,从2010年1月9日零时起,禁止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通行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土华立交(不含立交)至海南立交(不含立交)路段。届时,请途经该路段的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绕道行驶。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有效期至2011年1月8日24时。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市公安局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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