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9]2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28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西安市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西安市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发展战略,以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努力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早日将西安打造成一个对西部和北方内陆地区具有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国际化大都市。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发展,继续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畅通便捷、城乡共享的基础设施网络,更好更优服务于民,为我市加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协调推进,加强与国家和省市战略规划对接,注重区域、部门协调,统筹考虑西咸一体化进程。注重城乡区域平衡发展,以城带乡,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县经济发展。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建设人民满意城市。
(三)坚持实事求是,保持适度投资规模,在对“十一五”期间城乡建设发展全面系统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城乡发展脉搏,量入为出,合理预期建设资金增长趋势,统筹编制各项专项规划。
(四)坚持科学合理,注重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本部门、本区域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行业、区域发展战略、发展目标、重点建设项目和具体政策措施及建议。

三、发展目标
(一)“十二五”末,西安市城建基础设施水平较“十一五”有较大提高,城镇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道路面积、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气普及率、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排水管道密度等基础设施指标达到全国副省级城市的中上游水平。
(二)在2008年取得“国家卫生城市”,2010年将取得“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城市”创建工作。
(三)预计我市城建“十二五”规划期间,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约1200至1500亿元,其中:市本级城建资金完成投资约500至600亿元,各开发区和切块管理区完成投资约700至1000亿元。

四、规划内容
(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1.城乡道路建设分项规划
总结评价“十一五”期间城市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天桥、地下通道等)、城乡道路建设的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分析城乡交通发展趋势,提出“十二五”期间城乡路网系统发展思路,预测人均道路面积等相关指标,提出“十二五”期间道路建设主要目标、重点项目和相关保障措施。
共分为市政道路工程和城乡道路工程两部分内容。
2.公共交通建设分项规划
总结评价“十一五”期间公共交通领域的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根据城乡公共交通的扶植政策,分析公共交通的发展趋势,提出“十二五”公共交通的发展思路,预测相关指标,提出“十二五”期间城市公共交通主要目标、重点项目和相关保障措施。
共分为轨道交通、城乡公共交通(含出租车)和静态交通(停车场建设)三部分内容。
3.市政公用设施及行业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分项规划
总结评价“十一五”期间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照明等)建设和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分析市政公用设施发展趋势,提出“十二五”市政公用设施和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发展思路,预测相关指标,提出“十二五”期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主要目标、重点项目和相关保障措施。
共分为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照明等五部分内容。
4.环卫基础设施分项规划
总结评价“十一五”期间环卫基础设施的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根据城市发展趋势和市民生活水平,分析考虑如何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提出“十二五”城乡环卫事业发展思路,预测相关指标,提出“十二五”期间城乡环卫建设主要目标、重点项目和相关保障措施。
共分为公厕建设、垃圾收集、垃圾处理、改革完善垃圾收集处理运营机制和体制等四部分内容。
(二)人居环境专项规划
总结“十一五”期间涉及人居环境的水环境建设、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等方面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十二五”期间发展思路,提出“十二五”期间人居环境发展的目标、重点项目和相关保障措施。
共分为水环境治理建设(包括水务建设、污水处理、中水利用等三部分内容)、生态园林绿化(包括生态林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等两部分内容)、市容市貌整治(包括市容保洁、城管执法等两部分内容)、环境保护、城市防灾避难等五个分项规划。
(三)村镇建设专项规划
总结评价“十一五”期间村镇建设的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根据城乡规划法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及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分析村镇建设发展趋势,提出“十二五”村镇建设的发展思路,预测相关基础设施指标水平,根据发展思路和预测指标提出“十二五”期间村镇建设主要目标、重点项目和相关保障措施。
(四)住宅与房地产开发专项规划
总结“十一五”期间住宅和房地产行业(含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的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十二五”期间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思路,预测相关指标,重点研究如何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规范市场程序等问题,提出“十二五”期间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目标、重点项目和相关保障措施。
共分为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区域开发、综合配套等六个分项规划。
(五)建筑业发展专项规划
总结“十一五”期间建筑业的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十二五”期间建筑业发展思路,预测相关指标,重点研究如何进一步优化施工队伍结构,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完善我市建筑节能标准,提出“十二五”期间建筑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项目和相关保障措施。
共分为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勘察设计、建筑节能等四个分项规划。
(六)历史文化名城和遗址保护专项规划
总结评价“十一五”期间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及遗址保护的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根据第四轮总体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遗址的保护思路,提出“十二五”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遗址保护思路建设的基本构想,提出“十二五”期间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遗址保护主要目标、重点项目和相关保障措施。
共分为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遗址保护等两个分项规划。
(七)城建体制机制研究探索
总结“十一五”期间城建资金的筹措和城市建设管理方式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找出资金供求矛盾突出的原因,分析在2008年城建机制体制改革后,市区共建机制、城建项目征地拆迁及项目管理体系、开发区和切块管理区域规划建设存在问题,系统提出“十二五”期间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项目管理体制、开发区和切块管理区域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思路和相关保障措施。从进一步完善多渠道融资多平台运作的要求入手,重点研究如何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如何完善市区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市本级和各区、县、开发区等融资平台的作用,并积极探索集城建融资、项目代建和土地运营一体的融资平台新的发展模式,力求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问题。

五、责任分工
市建委:
1.牵头负责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指导各专项规划和分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2.牵头负责完成村镇建设专项规划、住宅与房地产开发专项规划中区域开发和综合配套两部分内容、建筑业发展及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规划、公共交通建设分项规划中静态交通等内容的编制工作。
3.牵头完成城建体制机制研究。
市政府研究室:配合市建委提出“十二五”城乡建设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参与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市城建协会:参与和协助市建委完成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发改委:协助市建委完成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与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衔接,参与指导各专项规划和分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规划局:
1.牵头负责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和遗址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提供最新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以及本规划编制所需相关资料,参与指导各专项规划和分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协助市建委汇总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
市国土局:
1.负责提供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指导各专项规划和分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协助市建委汇总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
2.协助市建委完成住宅与房地产开发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财政局:参与指导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协助市建委完成城建投资体制机制研究。
市市政公用局:
1.负责市政道路工程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及行业节能减排分项规划中供气、供热、排水、照明等内容的编制工作。
2.负责水环境治理建设分项规划中污水处理、中水利用等内容的编制工作。
市市容园林局:负责完成环卫基础设施分项规划中公厕、垃圾收集、垃圾处理、改革完善垃圾收集处理运营机制和体制等内容,生态园林绿化分项规划中城市园林绿化,市容市貌整治分项规划中市容保洁等内容的编制工作。
市文物局:配合市规划局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和遗址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乡道路规划和公共交通建设分项规划中城乡公共交通等内容的编制工作。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完成住宅与房地产开发专项规划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部分的规划编制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完成水环境治理建设分项规划中水务建设等内容的编制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完成生态园林绿化分项规划中生态林建设和创建森林城市等内容的编制工作。
市人防办:负责完成城市防灾避难分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地震局:协助市人防办完成城市防灾避难分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完成市容市貌整治分项规划中城管执法内容的编制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完成人居环境专项规划中环境保护分项规划,以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内容编制工作。
市城改(棚改)办:负责完成住宅和房地产开发专项规划中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分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地铁办:负责完成公共交通建设分项规划中轨道交通部分的编制工作。
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及大明宫、大兴路、纺织城改造办:
1.总结评价“十一五”期间各开发区和切块管理区域内城市建设(含道路、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等)的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结合目前各区域城市建设情况,考虑市本级与各开发区和切块管理区域基础设施对接,以及为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内容,提出各开发区和切块管理区域“十二五”城市建设发展思路、发展重点、总体目标、投资规模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积极协助各相关部门完成专项、分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西安城投集团:
1.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完成城乡道路建设分项规划中城乡道路工程和公共交通建设分项规划中城乡公共交通等内容的编制工作。
2.协助市市政公用局完成市政公用设施及行业节能减排分项规划供气、供热等部分的编制工作。
3.协助市建委完成城建投资体制机制研究工作。
市水务集团:
1.协助市市政公用局完成市政公用设施及行业节能减排分项规划中供水部分内容、水环境治理建设分项规划中污水处理与中水利用等内容的编制工作,协助市水务局完成水环境治理建设分项规划中关于水务建设等内容的编制工作。
2.协助市建委完成城建投资体制机制研究工作。
市建工集团:协助市建委完成建筑业发展及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规划和建筑市场发展研究工作。
区县建设局:积极协助各相关部门完成专项、分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六、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周期暂定为一年(2009年10月-2010年10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前期调研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2月,主要对城建系统各行业现状及其重点项目进行调研,并对资料进行分类归纳整理。此阶段工作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安排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规划大纲编制阶段):2010年3月-2010年5月,分析调研资料,研究“十二五”期间城市建设发展思路,提出规划大纲,并邀请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大纲进行评定。此阶段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第三阶段(规划编制阶段):2010年5月-2010年7月,根据规划大纲要求,完成规划草案编制。此阶段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第四阶段(规划审议阶段):2010年8月-2010年10月,召开论证会并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市政府审定。此阶段工作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导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城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扎扎实实抓紧抓好。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了解规划编制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矛盾,保证人员、经费等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研究和编制规划。
(二)本轮次城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区域范围为九区四县行政区域范围以内的城乡基础设施,各专项规划、分项规划牵头负责部门在统筹考虑的同时,注意与国家规划及相关行业、产业规划的顺承和衔接,要加强与开发区和区域改造部门的沟通协调,并积极主动与咸阳市对口部门衔接;各区县、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助专项规划、分项规划牵头负责部门工作,确保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为保证全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进度,五区两基地管委会以及大明宫、大兴路、纺织城改造办应于2010年5月底前将各自城建“十二五”规划报送市建委。
(四)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各单位自筹解决。承担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市财政城建资金将安排适当补助资金。
(五)对于未列入本轮城建“十二五”规划的重大城建项目,如不属于国家区域发展调整需要,以及省市政府重大应急决策项目,“十二五”期间城建投资计划原则不予安排。
(六)规划内容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在文字表达的基础上配置相关图表、规划草图等。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西安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对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决定成立西安市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及审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广信 西安市副市长
副组长:王德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永安 市建委主任
成 员:高省安 市城乡统筹办副主任
刘 秦 市发改委副主任
崔玉凤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刘晓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建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崔 林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王 桢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盖文峰 市建委副主任
张 理 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张 蔚 市市容园林局副局长
任立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兰健康 市水务局副局长
任新昌 市林业局副局长
任永凤 市环保局副局长
姜晓泉 市文物局副局长
吕 强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崔昌启 市人防办副主任
郑 瑛 碑林区副区长
李振高 新城区副区长
陈选良 莲湖区副区长
张永民 未央区副区长
曹 宇 雁塔区副区长
杨爱民 灞桥区副区长
杨根民 长安区副区长
王海成 临潼区副区长
刘宗峰 阎良区副区长
朱 彤 蓝田县副县长
弋运良 周至县副县长
丁景玺 户县副县长
胡建超 高陵县副县长
杨明瑞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保军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书民 曲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丁学俊 浐灞管委会副主任
强晓安 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胜利 西安阎良航空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张继学 西安民用航天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雒继锋 市地铁办副主任
郭安平 市城改办副主任
高满石 西安城投集团副总经理
卫 勃 西安建工集团负责人
孙英茹 西安水务集团负责人
徐 龙 秦华天然气公司董事长
周文汉 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
艾晨昕 市热力公司总经理
杨天明 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主任张永安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盖文峰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各区县及四区一港两基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抽调一名处级干部兼任。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