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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商务局: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稳定,扩大消费需求,繁荣城乡市场,维护流通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节日市场供应
元旦、春节是全国人民重要的传统节日,保障市场供给、维护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是商务部门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依然存在,甲型h1n1流感仍在蔓延,突发事件时有发生,蔬菜、食用油、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个别生活必需品仍有上涨的趋势,市场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做好“两节”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流通安全工作,意义更加重大。各地商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织好货源,要对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生产、库存、需求情况,细化节日商品市场投放,增加年货节日商品供应,丰富花色品种,满足多样化需求,全省节日市场要做到货源足、品种多、质量优、价格稳。特别是灾区和民族地区商务部门要确保节日市场和过冬物资供应,确保灾区、民族地区人民过上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

二、抓住旺销时段,积极扩大消费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扩大内需,扩大消费的统一部署,组织、引导各类流通企业营造节日气氛,抓住元旦、春节旺销时段,围绕年货、食品、餐饮、服装、汽车等消费热点,积极开展购物节、美食节、年货展销会等活动,组织优质工业品下乡,扩大农村消费。深化工商、农商、银商合作,联手开拓城乡市场,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加强与旅游、体育、文化等部门协作,组织开展各类文体娱乐活动,满足城乡居民吃住游等消费需求。要指导企业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延长服务时间,倡导网上订购、送货上门等服务新形式,将服务延伸到社区、农村、工厂、学校和部队,积极扩大市场销售。

三、做好监督检查,保证流通安全
各地要在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流通企业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商品仓库、生猪屠宰企业和餐饮企业,集中开展肉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合工商、质检、物价部门,加大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杜绝生产、销售企业对过期食品改换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切实保证节日市场流通安全。

四、加强监测,及时掌握节日市场情况
按照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加强节日市场监测,做好信息发布和引导。如发现脱销断档、价格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当地政府和省商务厅。商务部将于2010年1月1日至3日,2月13日-19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须品日报制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监测信息。同时,做好春节期间市场运行监测和分析,请各市(州)商务局务必在2010年2月13-18日(除夕-初五)下午4点以前,2月19日(初六)上午9点以前将春节市场运行分析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主要内容包括:所在地区重点零售、餐饮企业销售情况、商品市场运行特点、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和客流情况。

电 话:028-83230059 传 真:028-83220950、
028-83220950028-86603402
电子信箱:sychu2005@126.com

四川省商务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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