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食药监人〔2009〕29号)
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09年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招聘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2009年广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增人计划手续的通知》(桂人函[2009]629号)精神,并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事厅核准编制使用计划和公开招聘增人计划,2009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各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名行政管理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正常有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局人教处,由黄祥远同志兼任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局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工作。
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笔试、公开面试、公开聘用。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20日至1979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区直属事业单位原则上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及要求:2009年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各事业单位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09年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将于2009年12月19日至2009年12月25日期间,同时在自治区人事厅主办的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和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通过邮寄投递或直接送达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职称、资质证书复印件的方式进行。应聘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和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网,按网上提示的方法下载报名表,全部填写完成后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招聘公告》指定的地址和材料,在2009年12月26日前(以收到的邮戳为准)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等方式邮寄至招聘单位,并交50元报名费。招聘单位将在收到报名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对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书面和电话通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其报考,对不符合条件不同意报考的用人单位要简要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2009年12月19日至2009年12月25日为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0日至2009年12月27日为资格审查时间。
五、考试
考试分两种情况:报考职位要求为硕士等具备免于笔试条件职位的人员,直接进行面试,届时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统一组织安排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1月23日进行。面试考试总分为100分,即面试满分100分,所得分数即考生的分数;其他不具备免于笔试职位的人员,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届时由各用人单位区组织安排笔试。笔试时间统一定于2010年1月16日。2010年1月23日为面试时间,面试工作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在面试,即按1:5的比例进行面试。笔试、面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两项分数合计为考生的分数。考试不限定开考比例,统一取报考该职位的第一名进行考察和体检。
笔试由区局人教处统一组织命题,各用人单位组织阅卷评卷。笔试考场设监考员2名,分别由各考场所在单位安排并报区局人教处审批,届时区局将向各考场派出1名干部实施全程监督笔试情况;面试考场评委会设主考官、副主考官、考官,其成员一般应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的领导以及有关专家、业务骨干9人组成,另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统计、审核分数,有1名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全程监督。笔试、面试过程,区局人教处会同驻区局监察室负责跟踪抽查。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法进行,命题统一由区局人教处委托有关专家命制。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报考者须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笔试、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察及体检
按拟录用职位比例的1:1进行考察,考察人选均取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和面试总分第一名。若拟录考察对象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该职位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考察。考察和体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和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和体检于2010年1月30日前完成,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审批
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于2010年1月31日前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送区局人教处,经区局人教处审核后,统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网站(http;//www.gxfda.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局直属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各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