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冬季防火百日攻坚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9〕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平凉市冬季防火百日攻坚战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平凉市“冬季防火百日攻坚战”活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11月12日全省今冬明春预防重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和12月8日公安部消防局全力打好冬季防火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冬季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冬季防火百日攻坚战”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目标
以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强力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各项措施,集中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促使社会各单位和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防控体系不断完善,消防宣传氛围更加浓厚,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火灾事故的能力明显提高,确保全市今冬明春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1)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3)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4)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5)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新建、在建建筑工程工地。
4.生产、销售、储存及维修消防产品单位。
5.公共交通运输车辆。
(二)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查处和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6.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及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9.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三、整治措施及方法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市、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卫生、教育、旅游、民政、交通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排查检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隐患整治主力军作用,采取“分时查、错时查、夜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始终保持整治违法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社会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确保及时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分别向同级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递交自查整改报告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防控工作。根据宾馆饭店、桑拿洗浴、歌舞娱乐和高层地下等场所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各类社会单位严格用火用电控制,严格安全疏散设施管理,严控场所留宿人员,严查可燃易燃装修,严抓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达到“通道出口畅通无阻、火源电源彻底管死、违规留宿坚决杜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消防安全组织健全、日常管理规范到位、宣传教育氛围浓厚”的管理标准,全面提升单位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全力抓好农村地区防火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派出所,把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指导和教育群众及时清理、搬迁乱堆乱放的柴草垛,修理维护炉灶、烟囱、大棚、电线等易燃致灾部位。同时,加强农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积极发动村民成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简易消防器材,落实巡查、巡更制度,切实防止火灾发生。
(四)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校舍、公共交通运输车辆防火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别要结合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及“两会”期间等重大节会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全市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烟花爆竹燃放场所,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认真开展一次排查,对大型场所进行现场监管,重拳整治无证经营、堵塞安全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超员经营、动用明火等违法行为。
(五)掀起消防宣传教育热潮。各县(区)要采取党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或召开“冬季百日防火攻坚战”动员会议等形式,号召全社会立即行动,迅速投入到冬季防火百日攻坚战中来。市、县(区)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要采取开辟专栏,制作、播放专题电视,播发消防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和防火知识。各县(区)消防志愿者组织要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普及、招募志愿者等系列公益行动。公安消防机构要以宣传贯彻《消防法》为主线,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分行业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2月28日)。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上《实施意见》的要求,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市公安消防支队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督促改进并迎头赶上;对一些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3月1日至15日)。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冬季防火百日攻坚战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于2009年3月10日前向市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报告。冬季防火百日攻坚战活动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市上成立冬季防火百日攻坚战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万治贵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郭斌锋、市公安局副局长戴平奎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冬季防火百日攻坚战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指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全面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加强对冬季防火百日攻坚战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区)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查、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全力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行业本系统火灾形势稳定。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部门之间、上下之间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抓消防安全工作的合力。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对各县(区)、各部门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部门、各行业内部也要组织开展各种督查活动,强化对所属单位冬季防火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强力推进冬季防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