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冯学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产〔2009〕98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冯学禹同志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天保晋〔2009〕103号)收悉。经审核,冯学禹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冯学禹为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