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尤溪县中仙乡剑兴加油站等4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223号)
尤溪县中仙乡剑兴加油站等4家企业:
我委于2009年12月14日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准予尤溪县中仙乡剑兴加油站等4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具体核准事项如下:
一、尤溪县中仙乡剑兴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苏德郁,经营地址为尤溪县中仙乡剑溪村123号,经营品种汽油、柴油。
二、福建省永定县万顺石化产品有限公司培丰利群加油站法定代表人游德亮,经营地址为永定县培丰镇培丰新街东路县道文田线3公里100米,经营品种汽油、柴油。
三、永定县正鑫油品配送有限公司为柴油配送企业,法定代表人卢振鑫,经营地址为永定县坎市镇马东(s203线502公里700米),经营品种柴油。
四、云霄县元发水泥砖制造有限公司为柴油配送企业,法定代表人吴镇元,经营地址为云霄县云陵镇风吹岭,经营品种柴油。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领取手续。
我委联系人:黄翠华,联系电话:0591-8784636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