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综合改革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铜政办发〔2009〕1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坡头、黄堡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深化综合改革,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就我市深化综合改革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更好地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与国家长远利益和政策目标统一起来,注重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为核心,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构建与以人为本理念、服务型政府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相适应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出生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到2015年,全市所有区县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两个区县建成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切实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通过优质服务,满足群众的多层次需求,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综合配套,相互促进。建立新体制机制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相结合,与本地各项经济社会改革相协调,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相互促进。
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重点和方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丰富和发展创新体制机制的内涵。
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正确处理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体制机制。充分考虑各方面实际承受能力和改革的难度,制定分阶段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宏观决策机制。坚持将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的人口宏观调控政策,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措施要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相衔接。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和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对婚姻、出生、死亡、流动、户籍、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人口服务管理制度的统一协调。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健全打击“两非”联合办案制度、联合执法检查制度,严肃查处遗弃女婴、残疾女婴等违法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落实出生统计报告制度,实行出生实名登记。建立出生人口数量和性别比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两非”等违法犯罪行为。
构建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逐步实现“一盘棋”工作格局。为社区配备计生协管员,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按照常住人口人均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落实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制度,加强流动人口信息交流与管理,定期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姻、技术服务情况。
(二)建立依法行政机制。
加强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管理服务、奖励保障、责任追究、政务公开及综合治理等规范性文件,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体系。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加大执法培训力度,严格持证上岗执法,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做到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合法、有效。
针对计划生育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重大案件预测预警、矛盾调处、信息报告、应急处理等制度。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和恶性案件“一票否决”制。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公开曝光和从严查处名人、富人、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
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完善系统内部约束监督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报告、重大案件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决策公开征询机制,拓宽民意渠道,坚持民主决策。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监督,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三)建立优质服务机制。
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纳入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形成以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为龙头、乡级中心站为重点、乡级普通站为基础、村服务室为依托,覆盖城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宣传教育、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
推进个性化规范化服务。以“优婚、优孕、优生、优育、优教”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检查,实现计划生育服务全程化、系列化,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
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定期通报、预报和预警制度。开展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积极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将农村免费孕期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补助与定点分娩结合起来,规范孕期全程服务、节育术后随访、病残儿鉴定、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等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实施母亲健康工程。广泛开展育龄妇女健康咨询教育,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道和乳腺病免费检查,建立农村育龄妇女健康档案。
(四)建立宣传倡导机制。
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宣传倡导工作格局。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本地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宣传、广电、教育、科技、人口计生等部门在人口计生宣传中的职责,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氛围。
优化宣传教育载体。把新型人口文化和地域文化相结合,围绕生命、家庭、健康等主题,着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载体。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计划生育“直面工程”和宣传报栏等宣传阵地,创作融政策宣传、知识传播和人文关怀为一体的宣传品,开展国策一条街、一个集镇、一个村创建活动,传播科学进步文明的生育生活观念,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
巩固和完善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婚育长廊等宣传阵地。积极拓展新型传播平台,开展人口理论政策教育,建立网上孕育学校、婚姻课堂、人口论坛等,中学以上学校开设生理知识、生殖健康、青春期教育等课程,扩大宣传覆盖面。注重主题宣传,围绕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日,组织实施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主题宣传活动。
(五)建立利益导向机制。
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纳入社会保障事业总体规划。发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民政、扶贫、人口计生等部门要统筹协调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在相关改革措施中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
构建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面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逐步落实城市特困企业、下岗职工、无业人员等弱势人群独生子女保健费,将奖励经费列入区县财政予以保证。从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和养老保障等方面,不断建立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措施。在扩大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对计划生育家庭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途径。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大力发展老龄事业,重视养老、敬老院建设,解除独生子女的后顾之忧。
(六)建立村(居)民自治机制。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基层政府的职责和权限,赋权于群众和社会自治组织。加强对群众自治组织的帮助和指导,支持他们按照自治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尊重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以及设立固定的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办事指南等内容。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生力军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分析,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创建活动,完善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每年建成一批合格村、示范村和先进社区,促进基层组织实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不得随意撤并、改变人口计生机构的性质。大力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形成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行政管理队伍、专业技术队伍和群众队伍。加强区县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一把手”,积极选拔优秀干部到人口计生部门工作,对人口计生部门业绩突出的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要给予提拔、交流。要将文化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敢于碰硬、大胆心细的同志优先配备到乡镇计生办。区县计生局设立计划生育执法大队,强化计生行政执法工作,万人以上的乡镇(办事处)配备两名以上公务员身份的执法人员,万人以下的乡镇(办事处)至少配备一名公务员身份的执法人员。落实县乡计生服务站为全额事业单位的规定,按照规定落实服务站的编制、人员及经费。加强计划生育干部培训教育,实施县乡技术人员进修计划,分级分层次开展基层计生管理干部轮训工作,提高计生干部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推行村级计生干部“县聘、乡管、村用,报酬统一发放”的管理体制,村(社区)班子确定一名成员负责人口计生工作,至少有一名专职计生干部。按居住分布情况设立计生中心户长,月报酬不低于50元,逐步将中心户长报酬纳入财政予以保证。加强行风建设,建立一支勤于学习、善于创新、亲民务实、执行力强的干部队伍。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机制。把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投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投入。加快建立人口计生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区县本级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投入长效保障机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保证计生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到位,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经常性工作等经费的落实。鼓励本地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采取建立基金、开发险种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县级人口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县级人口综合信息快速采集、动态监测与分析系统,实现县、乡及各部门间信息交换与联动,公安、民政、老龄、劳动保障、卫生、教育、计划生育等部门有关人口数据要定时进行交换与比对。加强人口数据资源库建设,建设人口基础数据库,建立村级全员人口档案卡和全员人口信息报告单。加强人口网站管理,促进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水平。
(四)改革考核评估办法。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围绕加快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目标和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鼓励创新、简便易行”的原则,探索建立以控制人口数量指标为主,涵盖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指标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设置考核内容、标准和权重。改进和完善考核方法,减少考核中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考核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要把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对创建工作经省上验收、确认达标的区县,市上给予表彰奖励。
(二)强化综合改革的合力。实行市级领导、部门联系区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积极参与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及新体制机制建设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形成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合力。
(三)搞好调查研究。区县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状况,找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破除现有体制机制面临的障碍。在注重学习外地成熟经验的同时,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关注和了解国家改革发展动向,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做好各项改革措施的相互衔接,确保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好做法进行整合、提炼和升华,上升成为工作机制。同时,要在探索解决制约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上下功夫。市人口计生部门要以体制机制创新总揽全局,大力支持试点区县的工作,在经费投入、项目建设和考核评估等方面给予倾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新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铜川市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