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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薛华、冯灵生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任字[2009]2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薛华、冯灵生任职的通知
(陕政任字〔2009〕202号)


省工商局:

省政府2009年12月14日决定,任命薛华、冯灵生为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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