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厅关于2008年全省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验收情况的通报
(湘交农路〔2009〕566号)
各市州交通局:
根据《湖南省农村公路通畅工程“以奖代补”办法实施细则》,2008年全省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完工项目验收已经完成。省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对各市州报送资料及省验收组抽查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各市州上报申请验收项目10345个,总里程25949.1公里,为省下达计划里程的103.8%。其中:县乡道自报降低标准里程 1461.6公里。
全省共抽查13个市98个县(市、区),213个乡镇,1102个行政村,1102个项目,抽查打表计程里程3046.8公里, 为报验里程的11.74%。
全省通过省验收认定的实际完成里程为25874.5公里,为各市上报验收总里程的99.7%;实际认定合格里程为25526.5公里,合格率为98.66%;因工程质量和里程缩短问题折减里程422.5公里。
二、主要特点
1、总体目标任务完成好。此次验收实际认定完成总里程25874.5公里,为计划总里程的103.5%。通畅工程计划任务完成较好的有株洲、岳阳、郴州、常德、永州、湘潭等市。
2、项目建设标准总体执行较好。村道的路面宽度能按《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控制在3.5m以上,乡道的路面宽度除极少数项目外都达到4.5m以上。
3、工程建设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况。路基、路面宽度和路面厚度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共钻取芯样571个,厚度合格率达 81.61%,没有发现大的质量问题。工程整体质量控制较好的有邵阳、郴州、娄底、益阳、衡阳等市。
4、各市报验与抽查验收里程基本相符。验收共抽查里程3046.8公里,为市州上报相应抽查项目里程3015.5公里的101.04%。
5、内业资料工程档案管理逐步完善。大部分市州都能按省颁发的《湖南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执行。
6、安保设施建设有所加强。各市州不断加强建设项目安保设施的设置。从“最需要”原则出发,狠抓了限载、限速及警示标志的设置,特别是衡阳、湘潭等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报验项目与实际验收项目不符。湘潭县云湖桥镇共抽验10个项目,其中有7个项目已经调整到其他项目建设,但上报数据仍然按原规划数据报验,名不符实。
2、规划线路、计划项目自行变动实施的现象突出。全省报验项目总里程中计划内项目里程16353.4公里(含2006、2007年计划项目),为年计划的65.4%。规划外项目744.8公里,为报验里程的2.87%,其中永州市超规划实施的项目达372.6公里。更为突出的是将规划内计划项目调整到规划外项目执行。
3、少数项目未能认真执行建设标准。各市州报验项目中,有632个项目、1461.6公里县、乡道降低标准实施,占计划里程的5.85%。
4、工程质量存在隐患。一是从抽查的芯样质量分析,芯样合格率较往年有所下降。本次钻芯取样合格率不到80%的市有长沙、湘潭、张家界、永州。其中长沙共抽样19个,只有10个合格,合格率52.6%;张家界市共抽样38个,合格的26个,合格率为68.4%。此外,芯样骨料偏粗、级配不连续较普遍,水泥用量不足、欠密实等质量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部分市州质量管理有所松懈。材料控制不严、不注重施工工艺的现象和过去比有所抬头。砼路面断板、露骨、麻面现象增多。如:浏阳市社港镇黄浒村项目全线麻面、露骨,后800m路面特别严重;江华县涛圩镇小尖山村项目全线严重露骨,进口处300m路面已返砂;炎陵县的水陇村项目路面断板达109块;汉寿县云台山林场项目质量隐患严重。三是路肩培护欠缺、边坡防护工程依然偏弱。四是部分县市仍未按《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建立检测实验室。部分县市质量检测设备配置不足,如怀化12个县市区只有2台钻芯取样机。
5、竣工验收执行不严格,内业管理较混乱。竣工验收资料不齐,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县还存在无档案的情况。主要问题是:项目基本无中间计量支付资料,无监理资料,施工方试验资料不齐全,无配合比资料,自检资料(压实)雷同,签字雷同,路基验收资料没有或不规范,施工日志无安全方面内容等。
6、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仍然存在较大隐患。大部分农村公路基本没有安保设施和标志、标牌,部分受限路段未设错车道或设置数量不够,影响交通。路面随意堆放建筑材料,路容、路貌极差:如津市白龙泉-长岭岗项目、安乡渔口-天星洲项目、安化县羊角塘镇大岩和永州市芝山区据江峙村等项目。
7、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滞后。大部分市州对农村公路养护改革工作仍处于观望状态,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绝大多数用于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和吃饭。
四、处理意见
1、对因质量缺陷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省按折减系数计算各市州不合格总里程,由各市州确定不合格项目明细,上报省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备查。各市州要督促项目业主进行整改和完善,整改合格后由各市州组织复验,并扣回承包人的质保金,省厅从市州复验项目中适当抽查。
2、降低标准建设且向省厅报备的通畅工程乡道项目,扣回其超补的国省补助资金;对降低标准又未报省厅备案的通畅工程乡道项目,按折减系数计算总里程,扣减超补资金。
3、受验项目里程长度在本市规划项目范围内微调互补后,总里程长度仍不够的市州,按折减系数计算总里程,扣减补助资金。
4、抓紧组织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
5、规范验收资料,加强内业管理。
6、对已验收的项目,统一进入省数据库,以利于养护里程管理和备查。
五、工作要求
1、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处理意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备查。
2、扎实认真开展质量年活动,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管。各市县区要按《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检测实验室,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质量整改要落实,质量监督资料要齐全,处理意见要明确。
3、项目调整要严格审批程序,并报省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核备。
4、各市州根据省验收核减里程,重新调整2008年通畅工程验收项目报表,报省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并调整数据库。
附件:1、2008年通畅工程验收数据表(略)
2、各市州2008年度通畅工程验收情况通报(略)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