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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征集2010年度大事实事的通知


【颁发部门】 齐齐哈尔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止,在新闻媒体和市政府网站上征集2010年度大事实事。
本次征集活动的内容包括: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盼望已久,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事项;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事项;在经济建设中具有重大影响的招商引资、基本建设、自主创新项目;其它需要列入市政府年度大事实事的项目。请广大市民积极参加,为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使市政府确定的2010年度大事实事更能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此次征集线索请反馈到市政府大事实事征集办公室(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一号楼1012室--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徐佳梅,联系电话2791012,网上征集意见提交网址:http://www.qqhr.gov.cn/list/ts/63.htm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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