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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齐齐哈尔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领导努力开创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针对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已发生变化的实际。请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素质较高,关心热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同志承担安委会工作。人员名单请于12月20日前向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警支队)报送本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报送联系人:交警支队李华,联系电话:0452-2746951
信箱:lh11116@163.com

齐齐哈尔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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