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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六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办秘[2009]1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政办秘〔2009〕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同时也是加速我市实现“三大跨越”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我市“十二五”规划,对于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妥善应对新挑战,顺利推进六安科学发展、加速崛起,具有重大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提高规划科学性、前瞻性。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全力搞好服务,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发展目标等方面的衔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六安市“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任务。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十二五”是我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业化进程、实现“三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

一、编制原则
研究编制“十二五”规划,必须根据国内外以及我省发展环境的新变化,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分析、全面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化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充分体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反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进一步明确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理清长远发展思路,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贯彻以下原则:一是坚持跨越式发展战略不动摇,全力推进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工业小市向工业大市、财政穷市向财政富市跨越的进程。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围绕加快发展,统筹全市改革发展与稳定、经济与社会、内需与外需、城市与农村地区之间等的协调发展。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四是坚持促进绿色增长,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五是坚持共建共享,统筹考虑富民与强市的有机统一。

二、主要任务
1、编制总体规划。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是指《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编制全市各专项规划、县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十二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为五年,并展望到2020年。总体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经市政府审议后,2011年初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布。
2、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十二五”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以根据需要展望到2020年。专项规划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具体规划任务见附件1)。各专项规划原则上在2010年底前完成,2011年6月底前印发。其中部分专项规划经与市发展改革委衔接后由市政府审定印发;其他专项规划由有关主管部门与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必要的衔接后,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印发。
3、编制县区规划。各县区规划由本级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编制。县区规划要更多地阐述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努力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规划。规划编制进度以及规划中的地区支柱产业、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资源开发项目等要与上一级规划进行衔接。

三、工作步骤
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大致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到2009年底,“十二五”规划准备调研阶段。一是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开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二是起草我市规划基本思路。初稿形成后,召开专家咨询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规划基本思路,报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并做好向市委汇报的准备。三是按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将我市希望纳入省 “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报省发展改革委。四是制订专项规划编制方案。
第二阶段,2010年上半年,形成规划纲要框架阶段。围绕重点问题进行调研,研究提出规划中的一批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举措及政策导向,形成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框架。同时开展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下半年,规划纲要起草阶段。根据市委建议,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开展规划论证,做好各县区与市规划的衔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正式文本,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四、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感,提高科学性。编制好中长期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因素日趋增多的情况下,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我市“十二五”规划,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六安崛起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周密部署,有序安排,扎实推进,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要切实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坚持开门编制规划,扩大规划编制中的民主参与,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充分体现民意,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社会认可度。要突出重点,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根据规划的性质和作用,提出一些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2、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另发),负责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尽快拟订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推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凡是有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都要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规划编制工作。要充实规划部门人员,开展规划业务培训,形成精干的“十二五”规划编制队伍,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规划编制任务,安排必要的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3、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市委二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加速崛起的新要求,全面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宣传工作。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规划的背景、意义和内容等,增强公众对规划的了解和认同。要让规划编制过程成为集中人民智慧、协调各方利益、形成社会共识的过程,从而为规划的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4、做好前期专题研究。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理清“十二五”发展思路,抓紧开展重大项目的筛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提出25项前期研究课题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研究(具体课题名单见附件2)。各有关课题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确保在2010年元月31日前形成高质量的正式研究报告送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1
六安市“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表

一、总体规划(1个)
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

二、专项规划(39个)
1.六安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市经委负责编制);
2.六安市“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市农委负责编制);
3.六安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市商务局负责编制);
4.六安市“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市旅游局负责编制);
5.六安市“十二五”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市国土局负责编制);
6.六安市“十二五”水利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展规划(市水利局负责编制);
7.六安市“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市交通局负责编制);
8.六安市“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环保局负责编制);
9.六安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市科技局负责编制);
10.六安市 “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
11.六安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市林业局负责编制);
12. 六安市“十二五”粮食生产发展规划(市粮食局负责编制);
13.六安市“十二五”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市招商局、市商务局负责编制);
14.六安市城镇化发展规划(2011-2020)(市建委负责编制);
15.六安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编制);
16. 六安市“十二五”电力发展规划(市供电公司负责编制);
17.六安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市政府信息办、市经委负责编制);
18.六安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市教育局负责编制);
19. 六安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市文化局负责编制);
20.六安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市卫生局负责编制);
21.六安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编制);
22.六安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市民政局负责编制);
23. 六安市“十二五”人口控制与保障经济发展规划(市人口计生委负责编制);
24. 六安市“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市体育局负责编制);
25. 六安市“十二五”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市广电局负责编制);
26.六安市“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市扶贫办牵头编制);
27.六安市“十二五”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市质监局负责编制);
28.六安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编制);
29.六安市“十二五”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市司法局负责编制);
30.六安市“十二五”公安机关科技强警发展规划(市公安局负责编制);
31. 六安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市老龄委负责编制);
32. 六安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市残联负责编制);
33.六安市“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市气象局负责编制);
34.六安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市地震局负责编制);
35.六安市“十二五”人防建设规划(市人防办负责编制);
36.六安市“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市政府应急办牵头编制);
37.六安市“十二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市档案局负责编制);
38.六安市“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
39. 六安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六安支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

三、县区规划
由各县区负责部署和具体安排编制。

附件2
六安市“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
(25个)

1.六安市“十一五”规划实施效果评估研究(内容以“实施东向发展战略、以中心城市发展为先导,以工业化为核心,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568’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实现‘三大跨越’、推进六安崛起”为重点),由合肥工业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和市发展改革委承担;
2.六安市“十二五”发展环境及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研究,由合肥工业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和市发展改革委承担;
3.六安市“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研究,由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工业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承担;
4.六安市“十二五”加快城市化(城镇化)进程研究(市建委承担);
5.六安市“十二五”教育发展思路研究(市教育局承担);
6.六安市“十二五”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市科技局承担);
7.六安市“十二五”继续实施工业强市对策研究(市经委承担);
8.六安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研究(市民政局承担);
9.六安市“十二五”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市财政局承担);
10.六安市“十二五”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思路研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11.六安市“十二五”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研究(市国土资源局承担);
12.六安市“十二五”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研究(市环保局承担);
13.六安市“十二五”公路、内河航运发展研究(市交通局承担);
14.六安市“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思路研究(市农委承担);
15.六安市“十二五”水利发展思路研究(市水利局承担);
16.六安市“十二五”林业经济发展研究(市林业局承担);
17.六安市“十二五”扩大消费需求研究(市商务局承担);
18.六安市“十二五” 加快文化强市建设和文化事业发展思路研究(市文化局承担);
19.六安市“十二五”卫生体系建设研究(市卫生局承担);
20.六安市“十二五”人口控制与保障经济发展研究(市人口计生委承担);
21.六安市“十二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研究(市国资局承担);
22.六安市“十二五”旅游强市建设研究(市旅游局承担);
23.六安市“十二五”加强依法治市研究(市政府法制办承担);
24.六安市“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研究(市政府应急办承担);
25.六安市“十二五”地方金融发展研究(市政府金融办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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