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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平安人寿宁夏分公司申请宁东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平保寿宁分发〔2009〕14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公司开业。

二、该支公司经营区域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辖区,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三、核定该支公司营业地址为宁夏灵武市宁东镇黎黄路11号。

四、该支公司负责人为魏恒星。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后,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该支公司方可营业。

六、你公司应当自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或我局指定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告。

此复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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