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经贸资字〔2009〕523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青岛市发改委)、质监局、节能办:
为加强企业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全省节能减排,我们制定了《山东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山东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为引导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强化企业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企业能源管理工作,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有了较大提高。但仍然存在对能源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系统,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先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不充分等问题。为此,我省从2007年开始,开展了能源管理体系研究和实践工作,借鉴现代管理思想和先进管理模式,制定了《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现修订为《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要求》)(db37/t 1013-2009)节能地方标准,并在钢铁、煤炭、化工、机械等行业进行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实践证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推动企业节能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措施,可以促进企业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加强节能管理,加快节能技术进步,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目标。能源管理体系作为一种先进的节能管理模式,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关注和重视,国家标准已颁布实施,国际标准正在起草当中。在我省加快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国家标准,有利于我国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充分认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扎实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低能源消耗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的,通过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持续改进的节能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全省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企业主体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积极性与创造性,建立起切合企业实际的能源管理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原则,通过政策激励、创造氛围、搭建平台等措施,营造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内外环境;坚持持续创新原则,在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坚持循序渐进原则,采用示范带动、逐步推进的办法,扎实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三)总体目标。2010年,培训一批能源管理体系咨询人员,在30户以上企业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十二五”期间,每年有不少于100户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通过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使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有较大改善,节能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能源消耗水平有较大降低。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计划。省经信委、省质监局和省节能办组织各市制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列出分步实施的企业名单,加强工作指导。
(二)开展培训工作。组织对企业能源管理骨干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全面掌握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保持、改进的方法步骤,保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三)指导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具体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在咨询专家的指导下,企业内部组织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培训,使各级管理人员了解能源管理体系的思想,熟悉和掌握标准要求,强化能源管理意识,为企业建立体系奠定基础。
2.体系建立。一是诊断、评价企业能源管理和利用现状。利用能源审计、能效对标等工具,全面剖析能源管理和利用现状,针对能源管理和利用过程,策划管理控制措施;针对重要能源因素,提出节能改进建议。二是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确定企业能源方针,针对能源利用过程建立能源目标、指标体系,确定机构和职责,配置资源,制定管理工作程序和方法,编制能源管理体系文件。
3.体系实施。一是发布体系文件。企业最高管理者对能源管理体系文件审批后,正式发布并组织培训。二是体系运行。按照体系文件的要求,实施运行控制,制定并实施节能改进方案。三是监测改进。加强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监视测量,针对薄弱环节,改进完善体系,实现体系的自我提升。
4.体系审核。一是内部审核。对管理体系的实施效果和符合性进行分析、评价,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提出完善体系的建议。二是管理评审。企业最高管理者对体系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完善体系,持续改进。
(四)体系评价。省经信委、省质监局和省节能办组织专家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颁发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咨询人员和企业能源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专业人才,为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及时跟踪国家和国际能源管理体系研究成果,做好我省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衔接。推荐优秀咨询人员和企业能源管理人员参加国家能源管理体系相关培训。
(二)搭建信息平台。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信息交流平台,收集、公布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政府要求,推荐国内外成熟先进节能技术和方法。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企业体系建设经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公告制度,向社会公布能源管理体系成效显著的企业和单位,广泛宣传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意义、经验和成果。
(三)建立激励机制。把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市和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在年度考核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对各市和企业适当加分。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效的企业,优先享受节能优惠政策。对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推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优秀企业承担国家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认证试点任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节能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为促进全省节能减排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