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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泰州市加强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泰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市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保障地方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以“政府主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泰州市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杨 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

徐克俭 市政府副秘书长、证监办主任

朱向荣 市地税局局长

成 员:

唐齐鲁 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刘时根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人事局党组书记

李兆贵 市国税局局长

苏国峰 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孔德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建设局局长、周山河街区管委会主任

宗长银 市物价局党组书记

杨 勇 市统计局局长

陈松林 市房管局局长

陈士宏 市文化局党委书记

刘秋平 市体育局局长

叶海波 市民政局局长

吴 跃 市财政局局长

张文彬 市国土局局长

居锦杰 市交通局局长

唐勇兵 市水利局局长

顾国祥 市环保局局长

张鹏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610办主任

许书平 市科技局局长

赵国平 市外经贸局局长

唐志林 市审计局局长

周绍泉 市发改委主任

丁 亚 市规划局局长

高天蔚 市经贸委、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蔡友本 市残联理事长

宋吕银 市教育局局长

顾弘庆 市卫生局局长

葛崇烈 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贾 拓 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朱向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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