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首都铁路卫生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
(京教函[2009]700号)
首都铁路卫生学校:
你校《关于上报首都铁路卫生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请示》(首铁卫校〔2009〕4号)收悉。根据市人事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京人发[2008]12号)精神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按《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中核准的岗位总量、类别、等级、比例、数量设置岗位。
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结束后,请按要求填写《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表》报我委人事处备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