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乌鲁木齐市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四日
乌鲁木齐市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乌政办〔2009〕22号),整治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营造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领导小组决定对2006年-2008年已创建的306个宜居社区以及2009年拟创建的45个宜居社区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及宜居社区创建标准为依据,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推进的工作原则,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与群众参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清理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内环境卫生,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持久保洁”,不断改善社区环境,为建设宜居首府奠定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环境专项整治(以下简称社区环境专项整治),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和安全文明的宜居社区。
三、责任单位及实施主体
按照《2009年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要求,各区人民政府为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全面负责各自辖区内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楼院,由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统一整治;对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楼院,由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指导物业公司开展社区环境专项整治。
四、整治内容
(一)住宅楼楼道内摆放的各类杂物及有碍通行的设施。
(二)住宅楼楼道及楼前、楼后堆放的各类杂物(砖、瓦、煤、木柴、纸箱、筐、木箱、桌椅、凳子、家俱、桶等)。
(三)住宅楼及地下室的公用通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童车等。
(四)住宅楼楼道、楼面的墙壁、棚面、门窗、地面、扶手等无吊灰、积尘,无乱写、乱画,无张贴物(经过批准的公益性广告除外);院落、楼梯、地下室无烟头、纸屑等。
(五)居民楼院内存在的散落垃圾、白色污染、土堆、砖石瓦砾。
(六)居民院落内存在的乱搭、乱建,楼院内乱泼、乱倒脏水、污物现象。
五、整治范围
此次活动整治范围为2006年-2009年我市创建的306个宜居社区及2009年拟创建的45个宜居社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六、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阶段(5月5日-5月10日)。
1.各区(含两个开发区,下同)及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制作板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强化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家家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2.各区创建宜居社区领导小组要安排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对2006年-2008年已创建的宜居社区存在的住宅楼楼道、地下室走廊灯不亮、卫生差、乱堆放、门窗破、墙面及踏步破损等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
(二)居民自行清理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社区居民要按照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的清理内容和标准,自行清理住宅楼道、院落内堆放的所属物品,打扫楼道环境卫生。
(三)统一清理阶段(5月20日-8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要组织人力、物力,对居民住宅楼道内的杂物及环境卫生、道路卫生、公共设施进行整治和清理。对于居民没有自行清理的杂物,由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督促居民进行清理。同时,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四) 检查验收阶段(8月20日-9月20日)。
按照《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要求,由市创建宜居社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市容环境卫生和整治社区容貌秩序行业指导组,对被纳入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社区进行抽查和验收。届时,将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作为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切实将改善社区环境卫生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并会同摸底调查情况,于2009年5月10日前报送至市创建宜居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委三楼综合业务处,联系电话:4686811)。
(二)各社区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组织专人落实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成效显著。
(三)各区及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大投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全力解决好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走廊内灯不亮、卫生差、乱堆放、门窗破、墙面及踏步破损等设施改造费用问题,逐步完善社区居民院落公共基础设施。
(四)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将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与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广大居民从周边环境、楼道院落卫生做起,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此项整治工作将列入市级目标和“亚心之都”杯考核。各区创建宜居社区领导小组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附件
2006年-2008年已创建的306个宜居社区及
2009年拟创建的45个宜居社区名单
一、2006年-2008年已创建的306个宜居社区
(一)天山区
2006年27个:和平北路社区、南大街社区、广场社区、天山路社区、建设路社区、建设西路社区、日光社区、建国北社区、建国南社区、康泰社区、国际城社区、百信花园社区、建国南路南社区、宏大社区、天福花园社区、青年路东社区、光明路北社区、建工大院社区、广电社区、昌乐园社区、月光社区、碱泉中社区、羊毛湖社区、新疆大学社区、晨光社区、龙泉社区、天池社区。
2007年26个:延安社区、领馆社区、方园社区、翠南社区、幸福路社区、幸福集社区、四道巷社区、领馆南社区、东后北社区、五星路社区、西后街社区、东后南社区、光华路社区、三山社区、五桥社区、南公园社区、三桥社区、西河街北社区、民主西社区、红旗路社区、五星路东社区、五星西社区、中山路社区、健康路社区、青年路社区、文化路社区。
2008年27个:北园春城社区、四桥社区、春风巷社区、团结西路社区、人民路社区、西河坝社区、西河街社区、团结东社区、盐化社区、东湾社区、北三巷社区、中环路北社区、前进东社区、东风路社区、前进西路社区、碱泉东社区、翠北社区、向阳社区、天府社区、新民路西社区、新民路东社区、南梁社区、三屯碑社区、瓷厂社区、育才巷社区、福寿巷社区、皇城社区。
(二)沙依巴克区
2006年24个:师大社区、军区医院社区、泰华社区、明园石油社区、明园有色社区、石油学院社区、青松苑社区、邮电社区、交通社区、公安社区、嘉和园社区、汇芙园社区、汇嘉园社区、新疆日报社区、揽秀园社区、伊宁路社区、经一路社区、碾子沟社区、农大社区、电信社区、农科院社区、青年社区、儿童村社区、天山建材社区。
2007年23个:棉北社区、友谊社区、和平桥社区、东二街社区、水利社区、黄河社区、长江南路社区、长江北路社区、经二路社区、新华社区、腾威社区、虹桥北社区、鸿雁社区、金色花苑社区、利民社区、八楼社区、阿勒泰路社区、锦福苑社区、公交社区、金阳社区、新北社区、邮政社区、炉院东街社区
2008年20个:宝地社区、虹桥南社区、西北路北社区、西北路南社区、友好社区、环卫路社区、新标社区、扬子江社区、人民公园社区、三建社区、和田街社区、东一街社区、炉院街社区、长征新村社区、棉花南街社区、锦华苑社区、老满城社区、南昌北路社区、天海社区、冷库社区。
(三)新市区
2006年20个:新医路社区、阳光社区、新明社区、天津路社区、长青社区、科学北路社区、地窝堡社区、汇轩园社区、三工社区、阿勒泰路社区、汇展园社区、天山花园社区、文轩社区、乌东站社区、金谷社区、河北西路社区、秀林园社区、北纬一路社区、南一路社区、南三路社区。
2007年17个:北京路口社区、府友路社区、新体社区、迎宾路北社区、和平桥社区、飞机场社区、五建社区、汇园社区、蜘蛛山社区、石油新村社区、和平桥西二(锦江)社区、太原路社区、南二路社区、北二路社区、华源社区、振兴社区、河南东路社区。
2008年20个:贵州东路社区、小西沟社区、江苏东路社区、兴奥社区、崇文社区、晨光社区、铁桥社区、花都社区、祥和社区、百园路社区、三友社区、锦峰社区、北一路社区、青海路社区、呈祥社区、中营工社区、小红桥社区、银川路社区、八家户社区、九家湾社区。
(四)水磨沟区
2006年14个:温泉西路社区、清泉社区、河滩社区、红怡社区、新光社区、成功社区、金海岸社区、红塔社区、旭东西社区、劳动街社区、广汇社区、克拉玛依东路社区、六道湾社区、五星北路社区。
2007年13个:风景社区、新纺社区、南湖花苑社区、西虹东路社区、克东路北社区、安居社区、王家梁社区、旭东社区、苇湖梁田园社区、昌盛祥社区、新希望社区、新大地社区、苏州路立交桥社区。
2008年15个:爱心社区、红山路社区、友谊社区、林科院社区、绿苑社区、新跃社区、友好花园社区、美丰社区、双拥社区、北山坡社区、运城社区、芙蓉社区、温泉西路花园社区、八家户社区,沿河社区。
(五)头屯河区
2006年8个:八一社区、柯坪路西社区、顺河路社区、新风路社区、秀丽社区、景明社区、永红社区、储运新村社区。
2007年13个:魏户滩社区、洛克伦社区、新村街社区、三十五户路社区、机务段路西社区、北站路社区、沙坪路社区、滨河社区、东干渠社区、顺河路北社区、新村东街社区、西园社区、新园社区
2008年10个:西域社区、平安社区、新立社区、柯坪路北社区、沟西路社区、中枢路社区、楼兰社区、孝感路社区、东林街社区、北站路北社区。
(六)米东区
2006年4个:东山社区、虹桥社区、奋进社区、光明社区。
2007年4个:佳园社区、小水渠社区、明珠社区、祥和社区
2008年5个:南苑社区、众和社区、朝阳社区、中兴社区、八方社区。
(七)达坂城区
2006年2个:盐湖社区、同心路东社区。
2007年2个:工人新村社区、福利路社区。
2008年2个: 柴窝堡社区、同心路西社区。
(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06年1个:昆明路社区。
2007年1个:天津北路社区。
2008年1个:天津南路社区。
(九)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6年2个:迎宾桥社区、铁路花园社区。
2007年2个:中亚南路社区、团结新村社区。
2008年3个:科技园社区、喀什西路社区、卫星路社区。
二、2009年拟创建的45个宜居社区
天山区:多斯鲁克路社区、后泉社区、碱西社区;
沙依巴克区:友好新村西社区、友好新村东社区、石家园子社区、牛奶巷社区;
新市区:红庙社区、工运司社区、四平路社区、友谊路社区、景苑社区、经环社区、鲤鱼山社区、西八家户路社区、北京南路社区、京都社区;
水磨沟区:新城社区、荣惠社区、新民社区、南山社区、北山社区、团结社区、温泉东路社区、斜井东社区、安源社区、融合社区、斜井西社区、德裕社区、新兴社区、新建社区;
米东区:玉林社区、象新社区、光明社区、健民社区、新星社区、振兴社区、新华社区、新苑社区、龙泉社区;
达坂城区:七一平峒社区;
头屯河区:乾园社区、车辆段路东社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北路社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洲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