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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认可三门核电站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设计和建造阶段)(第六版)的函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0]2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认可三门核电站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设计和建造阶段)(第六版)的函
(国核安函[2010]221号)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三门核电站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设计和建造阶段)第六版的报告》(三门核安发〔2010〕21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提交的《三门核电站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设计和建造阶段)第六版的报告》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在三门核电站一期工程设计和建造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遵守质量保证大纲,确保核电厂的建造质量。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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