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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人员相关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管财[2010]56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人员相关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国管财〔2010〕565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在京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13号)和《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人员相关信息的采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中央在京企业及其所属在京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二、采集内容
(一)单位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填报会计主管部门及所属在京单位相关信息,填写《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单位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1)。
(二)人员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持我局颁发的06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首页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1张贴在《申请表》上,另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尚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手续的调入人员,纳入人员信息采集范围,填写《申请表》,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调出地财政部门出具的转出证明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一)2011年1月31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将《备案表》填写、盖章后报送我局备案,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kjc@ggj.gov.cn。
(二)2011年2月28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对所属会计人员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加盖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公章,一并报送我局。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采集工作是更换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所属单位及会计人员,按要求组织填写《备案表》和《申请表》,确保信息全面、完整、准确、真实。没有纳入备案范围的单位,其相关会计事务我局将不予受理。
(二)《备案表》和《申请表》可在国管局网站(www.ggj.gov.cn)下载。
(三)报送地点: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业务接待室(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国谊宾馆北楼一层东侧101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郑占芳刘洪花
联系电话:8839305068316611-1830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单位备案表

单位会计主管部门盖章

单位全称

 

机要交换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会计主管部门名称

 

会计主管部门负责人

 

负责人联系电话

 

会计主管部门联系人

 

联系人移动电话

 

联系人办公电话

 

联系人办公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箱

 

序 号

所属在京单位人事部门全称

  
  
  
  
  
  
  
  
  
  
  
  

填表说明:
1.“会计主管部门”相关信息指各部门、各单位一级会计管理部门信息,“所属在京单位”指会计从业资格归口我局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及所属单位,由会计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后报送。
2.所属在京单位无独立人事部门的,填写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全称。
3.该表格可网上下载,若表格行次不够,可自行增加行次扩展。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档案号码:

姓名

 

性 别

 

民 族

 

贴一寸彩照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政治面貌

 

所在国家

和地区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全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全日制最高学历

1.初中及以下2.高中3.中专4.大专5.本科6.硕士7.博士

全日制最高学位

1.学士2.双学士3.硕士4.博士5.无

全日制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学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7.其他

全日制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全日制最高学历

所学时间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最高学历

1.初中及以下 2.高中 3.中专 4.大专 5.本科 6.硕士研究生 7.博士研究生 8.无

非全日制最高学位

1.学士  2.双学士  3.硕士  4.博士5.无

非全日制学历 (学位)取得时间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学历(学位)

授予院校

 

非全日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学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7.其他

会计行政职务

1.一般会计人员 2.会计主管人员 3.会计机构负责人 4.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5.其他  6.无

专业技术资格类型

1.会计类 2.经济类 3.审计类 4.统计类 5.其他 6.无

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资格级别

1.初级 2.中级 3.高级 4.正高级 5.无

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1.评审 2.考试 3.考评 4.无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或批文号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1.会计员 2.助理会计师 3.会计师 4.高级会计师 5.正高级会计师  6.其他 7.无职务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

 年  月  日

首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

 

从业资格证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从业资格证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珠算等级

1.普一级以上 2.普一 3.普二 4.普三 5.普四 6.普五 7.普五级以上 8.无级别

珠算证号

 

电子邮箱

 

是否在岗

1.否  2.是

工作单位类型

1.行政单位 2.事业单位 3.上市公司-国有控股 4.上市公司-非国有控股 5.非上市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6.非上市公司(企业)-非国有公司(企业) 7.农村经济组织 8.民间非营利组织 9.其他组织 10.无

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档案管理  11.其它 99.无

是否注册会计师

1.否 2.是

是否注册税务师

1.否 2.是

是否注册评估师

1.否 2.是

是否高端人才

1.否 2.是

高端人才类型

1.全国领军人才 2.区域或行业性拔尖(领军)人才 3.无

高端人才资格取得时间

年  月  日

 

 

(盖 章)

年月日

 

本人承诺对上述申请

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年月日

 

 

(盖 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请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划“√”。 2.档案号码不需填写。 3.“主管部门意见”栏盖一级会计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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