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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10]1597号)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0]15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1597号)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国寿养老险发〔2010〕195号)及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0年11月19日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一、第一百三十七条修改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二、第一百三十八条修改为“审计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具体议事规则由各委员会负责制订,报董事会批准”。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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