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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试材料分类请示的复函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0]2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试材料分类请示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0]204号)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对我公司连云港项目部使用钢材“saf2507”进行分类的请示》(司发〔2010〕208号)收悉。

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我局确定将“saf2507-s32750”列入haf603附件1表2中ⅸ类特殊材料,母材代号为sx2。

特此函复。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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