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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PACIFIC INDEMNITY COMPANY从事再保险业务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0]16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pacific indemnity company从事再保险业务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0〕1606号)


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pacific indemnity company从事再保险交易的请示》(丘博保发〔2010〕21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在2011年度与pacific indemnity company从事再保险关联交易。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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