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张琅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0〕1565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新一届精算责任人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10〕28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张琅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