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胞磷胆碱钠”质量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颁发部门】 国家药典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药典化发[2010]36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胞磷胆碱钠”质量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国药典化发〔2010〕3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胞磷胆碱钠”标准收载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经我委核查,该标准残留溶剂检查项“甲醇、乙醇与丙醇”应更正为“甲醇、乙醇与丙酮”。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