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
(济政发〔201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成果,市政府确定,2011年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在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各项措施深化上狠下功夫,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遏制较大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形式,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基层各单位和岗位,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班子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并严格落实下矿井、进车间检查制度。
3.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严密组织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切实做好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执业资格否决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活动。督促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例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等基本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自动化、数字化及机械化建设。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强全员培训教育。强化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防范群体性职业危害事件发生。加强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5.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严格按照“责任倒查”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造成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调查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化“打非治违”,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1.注重“打非治违”工作实效。及时总结“打非治违”阶段性工作,深入查找“打而不死”、“治而不除”的根本原因,立足反复打、打反复,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相对集中的地区、行业和单位,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确保“打非治违”取得成效。
2.注重工作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促进“打非治违”全面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始终坚持依法打击;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察暗访结合起来,确保打非治违全覆盖、无缝隙;要把“打非治违”与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通过“打非治违”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优化安全生产环境。
3.注重宣传和监督。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宣传力度,凝聚思想共识,营造社会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打非治违”行动。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典型案例的查处结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三)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各行业领域要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各企业要依据标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工矿企业要全面开展以技术装备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安全标准化巩固提高和持续改进。企业要在保持达标水准的基础上,通过不断的持续改进,提升标准化水平,向本质化安全迈进。有关部门要对企业的标准化保持水平进行监督检查。
4.加强监管执法标准化建设。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管执法计划,规范执法程序,狠抓督导落实,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监管到位、检查到位、处罚到位、执法到位。同时,要广泛开展执法文书点评、执法队伍比武、标准化执法队伍创建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四)深化预防为主,有效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四次集中行动。紧紧围绕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明确重点整治领域,分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每个季度末,各级各部门要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深入分析事故发生规律、特点、时段及领域,研究制定下一季度的整治主题和整治重点,牢牢把握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主动权。
2.积极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各级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联动机制,确保灾害信息和预防措施能够在第一时间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中。同时,要严格执行矿山企业“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和“矿山调度室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的规定。
3.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健全应急救援机构,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科学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同时,要做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和配合。
(五)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整改事故隐患。在煤矿领域,深入开展区、队、班、组建设。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下井带班制度,做好井下“六大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特别是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狠抓“一通三防”、水害、冲击地压和机电运输“四大灾害”防治。在非煤矿山领域,加大防范大事故“七不准”措施的实施力度,加快视频监控、人员定位和应急通讯三大系统建设,重点抓好小粘土矿和石膏矿的专项整治。在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危险源装置和重点监控部位全部实施安全技术改造,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收、储、装、卸、运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推进化工市场专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在道路交通领域,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强化对挂靠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查处超载、超员、超速和非法载客行为。加强路面管控,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加快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安装中间隔离设施步伐,暂时没有安装的要加强值守。在烟花爆竹领域,严厉整治企业的超资质、超药量、超能力生产、厂房混装混用和非法储存行为,利用网络技术对烟花爆竹流向进行综合监管,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民爆器材领域,要严厉整治“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行为,以危险作业工房建筑结构、危险工序防护、监控设施、民爆专用生产设备为重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筑领域,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和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在消防领域,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持续组织排查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等隐患。在特种设备领域,突出抓好压力管道、吊车行车、电梯锅炉等设备的动态监管、检测评估,严厉打击超期使用、带病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冶金有色和机械、轻工等领域,突出抓好冶金有色、建材、陶瓷等行业煤气发生炉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抓好起重机械装备的安全保障性专项整治。
(六)深化组织领导,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能。
1.强化各级政府层面的领导。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考核、督查和奖惩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基础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2.强化部门监管。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职责。通过监督检查、履职考核、事故责任追究等多种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加大安全保障投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3.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各级安办要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逐级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和事故结案备案制度,通过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形式,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具体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层基础。
(二)加强监管,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全面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